江苏1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涉及包装饮用天然矿泉水等

江苏1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涉及包装饮用天然矿泉水等
2023年03月23日 10:43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3月23日电 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近日消息,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抽检,抽取速冻食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蔬菜制品、饮料、水产制品、糕点、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和保健食品等11大类食品765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餐饮食品、酒类、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和饮料等6大类食品17批次样品不合格。并通报了具体情况。

  一、宿迁市苏宿工业园区鲜卤阁卤味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镇江长申商贸有限公司苏宁广场店销售的豇豆三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镇江市京口区三合居餐饮店销售的鲷鱼刺身大肠菌群和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泰州市靖江市鑫晟小吃店销售的油条(自制)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宿迁市沭阳润泰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浙江益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欧乐比百合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盐城市江苏雅家乐集团有限公司大丰分公司销售的韭菜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徐州市铜山区楠征水产店销售的皮皮虾(虾蛄)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南京尧尧面馆使用的水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无锡润泰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宁波金鼎海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阿竹红膏AA蟹糊挥发性盐基氮和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扬州市邗江公道家家乐金湖世纪华联超市加盟店销售的标称宿迁市洋河镇圆梦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55优曲酒甲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泰州市海陵区慕花魁料理店销售的芥末章鱼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南京金鹰珠江路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南京思予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承德星露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天然矿泉水界限指标-锶和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生活广场水产区(刘正权)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扬州市广陵区玉珍南北货经营部销售的标称福州闽泽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福州煌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脆爽海蜇头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苏州市相城区渭塘苏宝根水产店销售的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标称盐城市盐都区顶瓜瓜餐具消毒有限公司生产的消毒餐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徐州市邳州市东熹餐饮店使用的小菜碟(自行消毒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截图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同时附上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噻虫胺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户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二、三唑磷

  三唑磷为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三唑磷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三唑磷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三、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中检出大肠菌群,存在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风险。如果食品中的大肠菌群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产品消毒方式不符合要求,清洗消毒不彻底未达到消毒灭菌效果,也有可能是产品经消毒后存放条件不当或操作不规范而被二次污染造成的。食品中大肠菌群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受人员、工器具等的污染,还可能是灭菌工艺灭菌不彻底导致的。

  四、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也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或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

  五、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等,在食品中作为膨松剂、稳定剂使用,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含铝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食用铝超标的食品会导致运动和学习记忆能力下降,影响儿童智力发育。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商家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六、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造成健康危害,但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使用劣质原料以降低成本后为提高产品色泽而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还可能是由于使用硫磺熏蒸漂白这种传统工艺或直接使用亚硫酸盐浸泡所造成。

  七、克百威

  克百威又名呋喃丹,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常见的一种杀虫剂。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克百威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克百威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而违规使用。

  八、镉(以Cd计)

  镉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长期食用镉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肾脏和肝脏造成损害,还会影响免疫系统,甚至可能对儿童高级神经活动有损害。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长过程中富集环境中的镉元素所致。

  九、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即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在消毒企业中广泛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采用化学消毒法的餐(饮)具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应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可能是部分单位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或餐具漂洗池内清洗用水重复使用或餐具数量多,造成交叉污染,进而残存在餐(饮)具中。

  十、挥发性盐基氮

  挥发性盐基氮与动物性食品腐败变质有关,是评价食品鲜度的主要指标。食用挥发性盐基氮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反胃、腹泻等症状。挥发性盐基氮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卫生状况不达标,造成产品微生物污染和腐败变质;也可能是运输过程中温度、氧气浓度和湿度等条件控制不当,加快了产品腐败变质速度。

  十一、甲醇

  甲醇为无色、透明、易流动、易挥发的可燃液体,其物理性质与乙醇极为相近,可与乙醇以任意比例互溶,具有与乙醇相似的气味,饮用时仅凭口感无法区分。甲醇具有较强的毒性,甲醇进入体后,先转化为甲醛,再转化为甲酸,不易排出体外,会引起细胞的变性环死,导致组织缺氧,发生一系列的病理改变。此外,甲醇是一种强烈的神经和血管性毒物,可直接影响中枢神经系统。甲酸或甲酸盐可引起眼的神经组织损害,甲醇中毒的急性死亡率和致残率较高。甲醇超标的原因可能是酒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微量的甲醇;还可能是不法分子采用工业乙醇勾兑白酒。

  十二、界限指标-锶

  界限指标是区别饮用天然矿泉水与其他饮用水的主要品质指标。其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饮用天然矿泉水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处理不当,导致终产品中界限指标不达标;也可能是水源界限指标含量不达标,企业出厂检验不严格。

  十三、铜绿假单胞菌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铜绿假单胞菌对于免疫力较弱的人群健康风险较大。包装饮用水中检出铜绿假单胞菌的原因,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也可能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还可能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十四、恩诺沙星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长期食用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动物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产品上市销售时的药物残留量超标。(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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