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财政厅原副厅长王瑰案一审开庭,被控受贿2143万

贵州省财政厅原副厅长王瑰案一审开庭,被控受贿2143万
2024年04月29日 13:09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4月29日电 “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号29日消息,2024年4月29日,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省财政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王瑰受贿一案。

来源:“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号

  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7年至2023年,被告人王瑰利用担任原铜仁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副书记,江口县委副书记、县长,原铜仁地区、铜仁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贵州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人员在项目承接、资金拨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43万余元,其中300万元尚未实际取得。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王瑰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瑰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王瑰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本案将择期宣判。

  此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3年7月12日通报,贵州省财政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王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3年12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贵州省纪委监委对省财政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王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4年3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号通报,贵州省财政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王瑰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安顺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贵州省财政厅网站信息,王瑰,男,1960年11月出生,布依族,籍贯四川长宁,出生地贵州沿河,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贵州省委党校公共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学士,教授。(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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