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实际居住可落户

南京: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实际居住可落户
2024年05月11日 18:02 中新经纬

【南京: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实际居住可落户】南京市公安局网站发布《关于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有关事项的通知》,为深化该市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南京市公安局研究决定,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在南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实际居住的非南京户籍人员,可以直接办理落户。通知提到,在南京市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即取得合法产权住房)人员,可以申请本人户口迁入该住房,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可以申请办理户口随迁。(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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