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园城黄金及时任董事长牟赛英等被公开谴责

V观财报|园城黄金及时任董事长牟赛英等被公开谴责
2024年06月26日 20:02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6月26日电 26日,上交所网站发布《关于对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下称《公开谴责》)。

  据《公开谴责》,经查明,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城黄金”或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

  2024年1月31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预计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为320万元至45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为320万元至450万元,2023年期末净资产8430万元至9130万元。公司预计2023年度归母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387.52万元,实现扣非后净利润-413.39万元,2023年度末净资产为6517.69万元。

  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业绩进行客观、谨慎的估计,确保预告业绩的准确性。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实际归母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与预告金额相比发生盈亏方向变化,实际净资产与预告金额差异幅度较大,影响了投资者的合理预期。

  (二)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2024年6月1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提示性公告》,由于公司2023年三季度对酒水贸易业务收入、利润进行确认,与公司2023年年报确认方法不一致,需对酒水贸易业务进行调整,并对相关财务数据造成影响。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后,公司2023年三季报调减营业收入16649,455.74元、调减归母净利润8440072.02元、调减扣非后净利润8323225.66元。

  (三)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

  2024年4月19日,公司向上交所提交拟公告文本,称经与年审机构预沟通,基于审慎性原则,对前期业绩预告进行更正,对于公司酒水饮料业务产生的利润总额868.39万元不再确认,但未说明原因。上述事项可能导致公司实际业绩较预告业绩由盈转亏。对此,年审机构提供了情况说明,涉及对公司酒水饮料业务收入确认合规性等事项的疑虑以及由此可能对审计报告类型产生的重大影响。上述事项直接关系到投资者对公司股票上市地位前景的判断,属于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经监管督促后,公司拒不披露上述重大事项,未及时向投资者提示公司股票可能触及终止上市情形的重大风险。

  综上,公司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实际归母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与预告金额相比发生盈亏方向变化,实际净资产与预告金额差异幅度较大,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且未及时披露年报相关重大风险事项,严重影响投资者知情权。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1条、第2.1.4条、第2.1.5条、第2.1.7条、第5.1.4条、第5.1.5条、第5.1.10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长牟赛英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财务总监潘海华作为公司财务事项具体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张鑫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4.3.1条、第4.3.5条、第4.4.2条、第5.1.10条等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前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决定,对园城黄金及时任董事长牟赛英、时任财务总监潘海华、时任董事会秘书张鑫予以公开谴责。因公司时任总经理的违规事实尚在进一步核查中,对其违规行为将另行处理。

  园城黄金26日盘后公告,公司股票于6月5日进入退市整理期,截至6月26日公司股票已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满15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已结束。公司股票将于7月3日被上交所终止上市暨摘牌。

  园城黄金表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股转系统进行股份转让。公司聘请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为公司的主办券商,股东可到公司聘请的主办券商或其他具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代办券商处办理股份重新确权、登记和托管手续。(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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