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原厅长董宪曾被提起公诉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原厅长董宪曾被提起公诉
2024年11月21日 16:13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11月21日电 据高检网21日消息,日前,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原党组副书记、厅长董宪曾(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海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董宪曾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董宪曾利用担任海口市长秀开发建设总公司总经理、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书记、海南省原交通厅厅长、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4年4月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据海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原党组副书记、厅长董宪曾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海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4年9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据海南省纪委监委消息:经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纪委监委对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原党组副书记、厅长董宪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董宪曾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原则,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廉洁底线失守,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正确履行职责;不注重家风建设,对子女失管失教;毫无纪法底线,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靠交通吃交通”,在分管领域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办理深水岸线使用权审批、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董宪曾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海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董宪曾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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