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2月11日电 冠城新材11日晚间公告,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薛黎曦通知,其于近日收到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内幕信息公开前建议他人买卖股票、短线交易“冠城大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其立案。
冠城新材称,本次事项系对薛黎曦个人的调查,其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董事会运作及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薛黎曦将积极配合开展调查工作。
冠城新材同时表示,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立案告知书》中提到的“冠城大通”是冠城新材之前的证券简称。
根据冠城新材早前公告,鉴于公司发展战略上已经确定以研发、生产、销售电力、电子、电机等相关新材料为未来主营业务方向,为更加客观、准确、全面地反映公司经营现状、发展战略和品牌形象,使证券简称与公司全称相匹配,公司证券简称于2024年11月19日起由“冠城大通”变更为“冠城新材”。
企业经营方面,2024年前三季度,冠城新材实现营业收入62.97亿元,同比增加8.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27.82万元,上年同期为-1.39亿元。
二级市场上,冠城新材11日收涨4.72%报3.33元/股。(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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