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建立资源权益指标市场化交易机制

自然资源部:建立资源权益指标市场化交易机制
2024年12月30日 16:12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12月30日电 自然资源部提出,建立资源权益指标市场化交易机制。

  据自然资源部网站披露,近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自然资源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9年,自然资源保护水平和利用效率逐步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持续提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明显拓展。到2035年,高水平保护和高效率利用自然资源的制度不断完善,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成效显著,为以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在夯实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资源和空间基础上,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具体举措:

一是强化国土空间规划战略引导。统筹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通过编制实施全国主体功能区优化实施方案,引导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城市化地区等不同地区,立足自身资源禀赋特点,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因地制宜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二是严格自然生态保护空间底线约束。通过切实守牢耕地保护红线、落实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管控城镇开发边界,健全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推动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空间格局。

三是实施自然生态系统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自然生态系统是一个有机整体,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面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才能提高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让价值实现成为“有本之木、有源之水”,奠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基础。

  上述有关负责人还介绍,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涉及各方面、多领域,需要强化机制创新和政策支持。《意见》提出了自然资源领域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重要举措,具体包括:

一是建立资源权益指标市场化交易机制。重点是探索大陆自然岸线占修平衡制度,新增建设项目占用自然岸线的,由项目建设单位承担修复与占用相当的生态恢复岸线责任;开展非耕地垦造、恢复耕地形成的补充耕地指标流转;试点探索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建设用地优先转为林地、草地、湿地,腾退的建设用地可按一定比例折算为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调整到城镇开发边界内,不占用现有开发边界规模和扩展倍数,推动形成“使用者付费、受益者补偿、保护修复者获益”的利益导向机制。逐步建立“调查监测—确权登记—碳汇计量—底价评估—市场交易—金融支持”的生态系统碳汇全链条交易机制,支持生态系统碳汇项目通过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碳普惠机制等获得收益,打通生态系统碳汇可度量、可交易、可实现的价值实现路径。

二是健全生态补偿赔偿机制。重点是立足主体功能定位,探索生态空间综合补偿模式和各类生态补偿资金统筹使用,加大对生态保护红线覆盖比例较高地区支持力度。鼓励生态产品供给地和受益地按照自愿协商原则,通过资金补偿、产业转移、共建园区等方式,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推进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制度建设,逐步建立损害的发现、核实、索赔和报告机制,维护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

三是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充分发挥自然资源的综合效益,科学利用海洋、地质遗迹、地热、矿泉水等特色自然资源,发展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洋生态牧场、地质文化村建设等生态产业化开发,将绿水青山的自然财富、生态财富转变为经济财富、社会财富。加快矿山生态修复、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二氧化碳地质封存等绿色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促进资源的高效循环使用,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实现产业生态化。探索在自然资源富集、生态产品生产能力较强的地区,建立全要素、全产业覆盖的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运行机制,促进产业与生态融合发展。(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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