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月5日电 山子高科5日公告,近日收到甘肃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简称“《决定书》”),甘肃监管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
甘肃监管局表示,经查,山子高科存在违规事实。山子高科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不完善,公司未及时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未规定对外发布信息的申请、审核、发布流程等内容。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十条的规定。
山子高科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不完善且执行不到位。公司未及时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未严格按照规定填写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且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未进行确认的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定。
山子高科董事长兼总裁叶骥、董事会秘书喻凯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事实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甘肃监管局决定对山子高科等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甘肃监管局表示,山子高科等应认真吸取教训,积极落实整改责任,切实提升规范意识,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并于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资料显示,山子高科经营业务包括整车业务、高端制造业、房地产业务。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叶骥。
业绩方面,2024年前三季度,山子高科营业收入39.42亿元,同比降7.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8.17亿元,同比增32.74%。(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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