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山东章鼓涉嫌财报信披违法违规被立案

V观财报|山东章鼓涉嫌财报信披违法违规被立案
2025年12月31日 22:45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12月31日电 山东章鼓12月31日晚间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42025026号),因涉嫌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山东章鼓表示,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本次立案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造成重大影响。

  中新经纬注意到,山东章鼓12月18日晚间曾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110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据《决定书》,经查,山东章鼓存在以下问题:

  (一)关联交易审议及信息披露违规

  2024年半年报关联交易、2024年年报关联交易和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披露不准确;2020年至2024年个别关联交易达到审议标准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募集资金使用违规

  2024年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非保本理财产品;现金管理购买的4只产品未能在董事会授权的管理期限内全额赎回;募集资金置换相关募投项目先期投入时,将募集资金到账后继续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支出一并置换;个别募投项目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相关支出。

  (三)公司治理不规范

  部分股东大会对关联事项表决时,由关联股东担任监票人;2023年年度报告内幕信息重大进程备忘录中,登记的公司参与人员不完整,且与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不一致。

  山东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四十八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四十一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五条、第八条、第十一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3号)第三十七条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号)第十条的规定。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山东章鼓始建于1968年,公司集罗茨鼓风机、离心鼓风机、通风机、工业泵、气力输送成套系统、电气设备、MVR 蒸发浓缩与结晶技术和成套系统、环保水处理产品及服务等产品设计、生产、销售于一体。

  二级市场上,山东章鼓31日收跌0.56%报10.69元/股。(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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