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保险返佣金,保险经纪人获刑8个月,后果追悔莫及

卖保险返佣金,保险经纪人获刑8个月,后果追悔莫及
2016年08月03日 17:51 天涯T海阁

在保险销售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一些营销员以返佣来吸引客户。很多消费者也认为,以比市场价更低的钱买到的保险产品很值。常常有客户主动询问购买某保险可以“返点多少”,有什么特别的“优惠”。有人说返佣就是打折,买其他的东西能打折,买保险当然也能打折。但我想告诉你的是表面上占了点小便宜,但实际上你是吃了大亏了!保监会一直以来都不容许任何人士向客户提供、索取及/或收受任何形式回佣。

随着内地客户赴港投保的热潮,越来越多的不正当市场行为涌起,其中最严重的莫过于保险的返佣现象。香港保险业一直以来都不容许任何人士向客户提供、索取及/或收受任何形式回佣。香港保险业联会的《保险代理管理守则》第 80 (l) 条亦有明确相关规定。

银行客户经理、保险经纪人纷纷判刑

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汇丰银行前雇员陈佳慧,于 2012 年转介一客户给保险经纪李廷远,事后陈向李索要了50万港元作为报酬。2016年,事件遭揭发,陈佳慧被裁定收受利益罪成,于不久前经香港法庭宣判,获刑18个月,并退还非法所得50万港币,该保险经纪亦因诈骗罪成被判入狱8个月。

上图为保险经纪李廷远,获刑8个月

上图为陈佳慧,获刑18个月,并退还全部返佣

众所周知香港沿用英美案例法,该判决为日后类似案件提供了法理依据和参考。

类似事件并非首例:

2009年3月,内地王女士赴港准备为其丈夫投保香港重疾险。在投保前,王女士向保险代理人提出了返佣条件,而代理人也同意了王女士的要求。时至2012年11月,王女士突然接到投保香港保险公司的通知,其三年前投保的保单被香港保险业监理处宣告作废。事后王女士了解到,原来是当时与其签单的港险代理人在2012年6月遭到举报,因屡次向投保人返佣,已被吊销执照。该代理人的其他三名客户保单也均遭作废处理。

如任何人士提供、索取及/或收受任何形式回佣/佣金,将会有可能触犯香港法例及导致被刑事检控的严重后果,而财务策划顾问有可能违反业务代表合约。

根据香港保险业联会发出的“保险代理管理 守则”第 80 (l) 条规定:

登记人士除非获得保险公司特别授权,否则不得提供或答应提供任何保费回佣、佣金或其他在保单内没有指定的优惠,诱使准保单持有人购买长期保险。

任何违反以上法例的个人和机构,将:

  1. 违反您的保险公司合约

  2. 令您触犯香港法例

  3. 导致被刑事检控的严重后果

除了保单失效的风险外,返佣严重影响客户的后期服务。

虽然内地不像香港保监会规定的那么严,发现返佣保单作废的硬性条款,但中介人返佣在内地也是违反保监会规定的,发现了,中介人也是要被开除的,那以后你的保单服务会大打折扣,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

买保险返佣金,5年后出险追悔莫及

家住上海的张先生五年前想买大病和意外保险,前前后后共接触了10多个保险代理人都没有签单,原因很简单,并非没有合适的保险而是他提出一个很奇特的要求:要保险代理人返还佣金给他,尽管很多代理人给他苦口婆心的讲述返还佣金是违反保监会规定的以及返还佣金对他的后续服务会有影响等等,但他始终听不进去,幼稚的认为保险不用什么后续服务,坚持不返佣金就不签单,后来终于有个代理人同意返还佣金给他,他以为“占了大便宜”似得,在那个保险代理人那签了一张年缴保费7000元的保险。

3年后那个保险代理人离职了,于是保险公司委派了新的代理人和他联系,但是约了几次他都拒绝见面,后来也就没人和他再联系了......5年后张先生查出患有食道癌,想找个代理人协助办理理赔事宜,但由于他的保单长期没人管理已经成为”孤儿单了”,本来张先生购买的是一款可以逐年递增保额的保险,但签单的时候并没选择递增,所以保额并没有增加,再加上没有代理人的专业指导和服务,理赔大打折扣......

专家指出:“以返佣作为条件来招揽客户的中介人不能选择,因为返佣是保险公司不允许的,只是中介人与客户之间的私下交易。提出返佣条件的中介人多是因为业绩不好又急于求成,所以出此下策来对付考核。”这种中介人由于把自己应得的佣金返给了客户,虽然卖了保单但并无利益可言,所以今后在保单服务方面不会太上心。另一方面,这类中介人由于业绩不好,很容易被淘汰,一旦这些中介人转行,那么客户手中的保单变成了“孤儿保单”

因为寿险保单通常是在10年以上的有效期,保单的购买只是第一步,中介人的服务将伴随保单“一生”,包括保单周年检查,理赔咨询服务。所以消费者在选择中介人时千万不要贪图返佣的小便宜,因为小便宜的代价可能是吃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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