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山西省医药采招官网发布《关于国家组织集采药品非供应省份挂网价格专项调整的通知》,一波全面的药价治理即将来袭。
山西方面称,本次《通知》是据此前的国家医保局《关于通报国家组织集采药品非供应省份挂网价监测结果、促进区域间价格公平均衡的函》要求做出的。这份函件的内容没有披露过,但从山西的政策来看,是国家医保局针对集采药品非供应省份的定价进行的统一规范。
山西的《通知》要求以集采中选价为比价锚点,非供应省份的挂网价药降到不超过中选价的1.5倍。也就是说,今后集采药供应省份报低价、其他省份卖高价的现象将不复存在。山西还将网络药店价格纳入比价范围,以1.5倍统一划线。经排查,山西省共有171款药品价格需整改,涉及福元医药、倍特药业、东阳光等众多知名企业。
近期辽宁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北省等多个省份也都下发了相关通知,执行国家医保局的函件要求。(后台回复:山西省需进行药价调整的药品清单可查看附件)
1.5倍关键词,填平省际药价“沟壑”
集采药品以集采价供应中选省份,这是过去5年来国家集采的基本规则。但在非供货省份,集采药定价怎么定,一直没有明确的规范,国家医保局只是要求“梯度降价”。
具体的“梯度”是多少,医保部门是没有明确规定的。例如2020年第三批集采中梯度降价的降幅是21.1%。
这就造成一种奇怪的现象:某种药品在集采供货省份价格很低,但非供货省份依然可以卖高价。尤其是一些参加集采的外资原研药,这样的现象更突出,甚至一度造成省份之间药品的人为“串货”。
今年年初,国家医保局曾下文要求“中选药品在非供应省份挂网价格偏高的,按要求调整至挂网监测价或以下,鼓励医药企业主动调整至不高于本企业中选价1.5倍或同品种最高中选价”。在国家倡导下,针对集采品种非供应地区的药品价格调控更是迎来了多地支持。
目前,山西、河北、天津、湖北、辽宁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等省市工作都在有序开展。各省标准皆以“1.5倍”作为划线标准,并且针对与同省、同通用名的不同企业非中选的过评药品挂网价相比。部分日均治疗费用价格已处于或已调整至本省最低水平类,以及对最大用量单日治疗费用低于1元的风险口服固体制剂类,价格调控可以酌情豁免。
各省之间具体处置略有不同。山西省发布的《通知》文件要求了相关企业需在今年的9月20日-26日期间完成价格确认,否则涉及产品将被列为集中采购平台价格风险警示药品。
广西对调控处置更加细致,考虑到平台监测价可能因为“回流药”、低于进货成本促销等原因,存在价格异常的情况,还留了申诉渠道。对于药店等电商渠道比价,挂网价与网络药店价格比值空间增大到1.5倍-3倍,对不配合降价的品种设计了相应的惩罚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国采协议已完成的品种,省际将以该厂牌药品最低有效续约价为比价锚点,药品价格可能还将继续压低。
一场属于高价药的出清
这次的药价调控,对本土的部分仿制药企杀伤力还是比较大的。据健识局梳理,山西涉及71款药品;广西涉及403个药品;浙江涉及358个药品。品类详细把控严格,就连一片几毛钱的药物也有所涉及。
山西省名单中,降压药“一哥”硝苯地平控释片挂网价和1.5倍中选价相差0.3元,此次被纳入调整名单。
在对集采药物未中选省份的价格进行限制后,一些品种必然要大幅降价,对于高价药的影响最为明显。以肺癌EGFR靶向药物盐酸厄洛替尼片为例,创诺制药的仿制药挂网价和1.5倍中选价差距就很大,相差近500元。价格调控后,该药市场竞争格局可能也会就此改变。
厄洛替尼片是一线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药物,原研罗氏占中国市场份额最高,截至2022年第一季度,市场就超18亿元。健识局获悉,创诺制药挂网价为每盒682.5元,在集采非中选地区与同规格医保报销后的原研价格差距不大,调价后创诺制药的厄洛替尼片为每盒194元,价差近4倍。
同样的其他高价药市场,非供应省份集采份额外的竞争强度势必会更加激烈。
但对于本土的一众仿制药集采企业,无疑是个政策偏向。2018年集采开始后,本土药企市场份额一路提升,去年突破了七成。本次多省政策的联合出手,更是放大了该类集采企业的市场优势。
今年,国家医保局重点工作就是整治挂网药品价格,为实现基本消除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省际间的“价格联动”是其中的关键一环。随着价格联动广泛展开,院外和院内联动、线上和线下联动,药品省际之间的“灰色收入”也即将变得透明。
撰稿丨苗苗
编辑丨江芸 贾亭
运营|韩瑾睿
插图|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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