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对医疗保障基金的使用有着严格规定,严禁“虚构医药服务项目”,但西安高新区重民医院不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同时还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
西安高新区重民医院:为统筹结算方便填写
高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不符合规定,已介入调查
市民举报
没去医院看病
收到医院医疗消费信息
“如果不是短信提示,我都不敢相信。”8月12日上午11时,西安市民于女士向华商报反映称,8月11日下午2时许,其手机上收到一条个人医疗消费信息,显示其在西安高新区重民医院有一笔315元的消费,其中:现金支付135元,基金支付180元,个人支付0元。
于女士不解,当时自己在单位上班,怎么会有这家医院的看病消费记录?
于女士致电西安高新区重民医院,要求给出解释。根据于女士提供的录音显示,西安高新区重民医院医保办工作人员回复称,今年7月,该院在于女士所在小区做了统筹门诊签约活动,当时其家人拿着户口本与该院进行了门诊签约,一共签约6人,领了药品和东西,现在要进行统筹结算,其家人所领的东西在医保系统开不出来,该院就用药品置换方式将费用报销。
这是笔什么费用呢?医院医保办工作人员在通话中称,西安市城市居民统筹医保320元/年,其中与社区医院统筹门诊签约的参保人有200元门诊报销。当初于女士家人签约时领了药品和东西,现在统筹结算期到了,医院与上级统筹结算的就是这笔费用。
对此,于女士称,当初医院到小区来做宣传时,宣称拿着户口本与医院签约门诊,就可以免费领两样礼品(米、面、油三选二),没有想到医院是这么操作的。
记者调查
患者个人名下还有莫名的病历诊断
在于女士与西安高新区重民医院医保办工作人员的通话中,于女士询问:当初都开了什么药品?给谁开的?
“你家是不是有一个叫宋××的,他拿了通脉养心丸两盒、阿莫西林两盒。”医保办工作人员的回答一下让于女士紧张起来,她质问,宋××只是个孩子,给一个孩子名下开具老年人患心脏类疾病才用的药品,还通过医保报销,以后肯定会对孩子参军、考试、参保等造成影响。
听到于女士质疑,医保办工作人员又改口称,当初报销时就是随便写了一个名字,开具的药品没在孩子名下。于女士表示,经过与家人核实,其母亲在签约之后确实领取了几样药品。于女士介绍,在她找过医院后,当天工作人员上门解释,老人现场领取的药没开在孩子名下,只是当时其母亲去签约时,孩子的名字在纸条最下方,就手工登记的时候登记了一下,没录入电脑。
于女士称,她对工作人员的解释不满意,于是前往医院调取了《门诊结算单》。在西安高新区重民医院提供的《门诊结算单》上,记者看到,医院诊断于女士患:泌尿道感染,这让于女士更加生气了。

医院承认
报销需要填写病历
但诊断病情确实不存在
8月15日上午10时30分,华商报记者来到西安高新区重民医院,该院负责人及负责医保的工作人员就相关情况给出了解释。
华商报:于女士一家是什么时间与该院门诊签约的?
医院负责人:今年7月份,医院在附近小区做宣传时,于女士母亲拿着户口本到医院签约。根据规定,参保城乡居民统筹320元/年,其中参保城乡居民在本人签约的统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有200元/年的门诊报销。当时,于女士母亲拿的户口本上有六人签约。
华商报:于女士母亲与医院签约统筹医疗机构门诊后,是否领取了礼品和药品?
医院负责人:是。
华商报:既然一个户口本上六人都与医院签约统筹医疗机构门诊,为何不是谁拿药就挂在谁的名下?
医院负责人:当时是于女士母亲向医院提出把她的统筹报销部分留下,用于后续就诊。家里成员中于女士身体好没有病,就占用她的统筹报销额度。
华商报:于女士是否患有《门诊结算单》上所写的疾病呢?
医院医保办:没有,也是为了这笔统筹费用结算方便,根据报销需要填写了诊断病历。
华商报:有没有想过这样的诊断会对当事人造成影响?
医院医保办:医院确实存在一些不规范的行为,但已经改正。
监管部门
西安高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若医院涉嫌套保将按规定处理
8月18日下午4时,华商报记者来到西安高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问及依据相关流程和规定非参保本人能否进行报销的问题,工作人员表示,现在执行的西安市城市居民统筹医保有关规定,按照报销流程,病历诊断及报销人必须是参保同一人。
记者随后向该局提供了相关证据资料,工作人员表示,根据资料证据,西安高新区重民医院此项报销不符合流程。目前,该局已经正式介入调查此事,如果医院涉嫌存在虚构医药服务项目套保的情况,将严格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处理。
8月25日,华商报记者从西安高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获悉,目前此事还在调查中。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4001102288 欢迎批评指正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