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肇庆宣布自5月1日起,商品房将按套内面积计价,开发商在进行商品房营销时,必须按套内面积宣传销售。
对此,有人认为,此举意义不大,无论以建筑面积还是套内面积计算,都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对购房者来说,只是购房单价不同,实际购房款并没有变化。搞不好,还会让有的购房者感觉自己吃亏了。
如果单纯从购房款与购房单价的关系来看,确实没有什么变化,也没有多大意义。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并非如此。如果真的全部采用按套内面积计算房价、房款,才能让购房行为变得更加公正、透明,才能让购房者不会被开发商算计,更不会让购房者利益受到损害。同时,也能让房地产市场秩序更加规范。
事实上,舆论和公众对按照套内面积计算房价和房款持欢迎态度,关键就在于开发商的行为不够规范,有的开发商利用面积计算方法给购房者挖坑。特别是公摊面积太大、公摊率太高的问题,广大居民是非常痛恨的。殊不知,购房者掏空了全家6只口袋来购房,结果购了一个公摊面积接近40%的“坑”,原本计划好的住房安排,也因为公摊面积太大而难以实现。
虽然按照相关规定,公摊面积归业主共有,似乎业主利益没有受到损害。但是,对购房者来说,掏钱买房,不是来买公摊面积的,而是买能够用于生活和居住的住房,是买套内可使用的面积。公摊面积越大,购房者的利益损害就越大,且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没法限制开发商的行为,只能按照现状收房。如果按照套内面积计算,开发商可以将商品房单价提高,以此来维护自身利益。但是,购房者也可以利用拒绝购房来与开发商对抗,要求开发商必须确保套内面积达一定比例才选择购房,并在购房协议中明确。一旦超过协议约定的比例,购房者就有权起诉开发商。
这也意味着,按照套内面积计算购房款,其意义和作用绝不是计算方法问题,而是买卖双方的行为问题,特别是开发商的信用问题。到时候,开发商要想利用面积计算方法来坑害购房者,就有可能偷鸡不成。而对购房者来说,既然政策上已经明确要求按照套内面积计算住房价格和房款,就有权对开发商的行为说“不”,开发商则必须依据新的面积计算方法,调整购房协议,特别是套内面积与公摊面积之间,必须有合理的分配比例,并在购房协议中作为重要条款予以明确。自然,开发商就不敢再给购房者挖“坑”了。
房子是看得见、摸得着的,自然,得房率等也不能看不见、摸不着,不能让开发商钻空子,更不能让开发商损害购房者利益。按照套内面积计算房价和房款,比现行按建筑面积计算房价和房款确实要科学、公平、透明得多。因此,应当可以推广。也许,这也是推动房地产市场走出低迷的一种手段,也是激活广大居民购房热情的一种方式。至少,它可以让广大居民感到,政府出台的政策,不再是为了开发商,为了市场,也在积极认真地考虑购房者利益。比起那些看似站在购房者一边、实际还是在为开发商促销的政策措施,按照套内面积计算商品房价格和房款,确实更容易让广大居民感受到政策的善意和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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