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14年的土地,难道不该收回使用权吗?

闲置14年的土地,难道不该收回使用权吗?
2024年08月21日 09:57 谭浩俊财经视角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近日,上市公司怡球资源(SH601388,股价2.14元,市值47.11亿元)一宗具有50年土地使用权的地块将被收回一事引发关注。8月14日晚,怡球资源公告披露,公司于2010年初获得的占地约209亩土地的使用权将被收回。

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是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他们在下达给怡球资源的《告知书》中写道:目前港区有招商项目需使用上述土地,要求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前将上述宗地的土地使用权证(正本)交付给港区管委会。

如果单纯从企业发布的消息来看,似乎政府方面的行为有点不太合适。与企业签订了50年土地使用权,仅仅使用了14年就要收回,显然是不合法的,是失信的表现。如果企业依法维权,是应当能够得到司法机关的支持的。但是,仔细了解一下事件经过,则不难发现,政府方面不仅有权收回这些土地的使用权,对企业存在的其他方面的问题,也要加强调查、强化监管。尤其是相关监管机构,还要对企业利用项目搬迁实施的一系列“神操作”进行全面深入调查,避免造成资源损失。

媒体报道的消息显示,根据怡球资源2010年2月9日与太仓市国土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太仓方面将宗地面积为13.96万平方米(约209亩)的土地转让给企业,供企业“异地扩建年产27.36万吨废铝循环再生铸造铝合金锭项目”,使用年限为50年,至2060年3月8日。

据怡球资源招股说明书,异地扩建项目投资金额为6.66亿元,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建筑、生产设备购置以及生产辅助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可年产铝合金锭27.36万吨。但是,直到2012年,也就是怡球资源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两年后,项目搬迁不仅没有任何动静,反而又向政府提出了新的要求,认为“异地扩建项目”拟建地块面积偏小,已无法实现项目的完整建设,要求地方政府将土地增加到600亩。

显然,这不仅是给政府出难题,也是企业在没有达到建设目标计划时给自己找借口,想把项目建设进度不快、效率不高的责任推给政府。更重要的,企业还可能有更多更深的考虑,特别是如何把募集到手的资金变成“自己”的在打伏笔。

果不其然,在项目又停顿了3年之后,2015年3月,怡球资源终于露出了真面目,要将“异地扩建项目”中未投入的募集资金2.04亿元和“建设研发中心项目”中未投入的募集资金7690万元,合计2.81亿元变更用于“美国建设24万吨废铝料自动分类分选项目”。而直到现在,投入到太仓“异地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仅仅为492.74万元。

不仅如此,三个月后,也就是2015年的6月,怡球资源再次将“异地扩建项目”中未投入的募投资金4.57亿元变更用途,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马来西亚年产21.88万吨的再生铝合金锭扩建项目。

更令人难以想象的是,到了2016年,怡球资源又对此前变更后用于“美国建设24万吨废铝料自动分类分选项目”的2.81亿元募投资金再次进行变更,改为用于购买Metalico,Inc 100%股权。

这一番操作,可谓是真正的“神操作”,也已经不是在太仓的“异地搬迁项目”有没有建设的问题,也不只是土地使用权收回问题,还有募集资金如何使用、有没有被转移的问题。为什么要把从中国股市募集到的资金“投”到美国和马来西亚,为什么要把变更投入到美国项目的资金再次变更为收购股权,恐怕已经不是那么简单,这些募集资金的安全已经受到了严峻挑战。我们完全有理由怀疑,怡球资源在以这样的方式转移财产,而不是真正的投资建设项目。

这也意味着,在这个问题上,太仓方面已经不能只把重点放在收回土地使用权上,还要看土地有没有被企业质押贷款。还要与监管机构联系,对怡球资源从市场募集到的资金进行全程追踪,看看这些资金是否按照项目资金在使用,所投项目获得了怎样的效益。否则,也要依法追索,防止募集资金被企业以对外投资的方式转移。

从2010年到2024年,整整14年时间,承诺建设的“异地搬迁项目”没有任何动静,政府要收回土地使用权,还有一种政府违法的感觉。而企业以“异地搬迁项目”从股市募集的资金,却被变更为其他用途,且不是一次变更。很显然,怡球资源的行为,存在太多疑点,必须深入调查,避免造成资源的重大损失,避免给投资者带来严重伤害。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