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雀羚化妆品涉嫌添加禁用原料”事件出现了反转。
11月20日晚,上海市药监局发布通报,经立案调查,认定上海百雀羚日用化学有限公司委托所属第三分公司生产的百雀羚水嫩净透精华洁面乳,不存在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禁限用原料管理规定的情况。
也就是说,此前该局答复书中提到的“举报内容基本属实,我局决定立案调查”的结论已被推翻。
对此,上海市药监局给出的解释是,之前给予举报者的答复是基于举报内容和对举报内容的核查结果而给出的,举报内容基本属实不等于百雀羚违法行为属实。
这种解释不仅拗口,而且十分矛盾。什么叫“基于举报内容和对举报内容的核查结果而给出的”,不就是说,核查的结果与举报的内容是基本相符的。不然,不可能给出“举报内容基本属实”这样的结论。要想推翻这个结论,只有两种结果:一是狡辩,二是认错。
很显然,药监部门没有选择认错,而是狡辩。狡辩的手段是,玩文字游戏。所谓举报内容基本属实不等于百雀羚违法行为属实,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完全不匹配的一句话,也是前后矛盾的话。既然举报内容经核查基本属实,就不存在违法行为不属实一说。就像举报某人受贿100万,经核查基本属实,难道还存在违法行为不属实现象吗?
对此起事件,如果药监部门公开认个错,一切也就解决了,公众也可以认可和接受,也不伤药监部门多大的面子,至多工作不够踏实,今后改进就行。但是,经过药监部门这样玩文字游戏,反而会让公众觉得,事件反转可能存在猫腻。不然,为什么要用文字游戏呢?为什么不公开认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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