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多年时间,3500多万元资金,掏空公司的只是这名出纳?

10多年时间,3500多万元资金,掏空公司的只是这名出纳?
2026年01月03日 10:20 谭浩俊财经视角

据环球网资讯2026年1月1日报道,新闻坊报道,一位平日里看似低调老实的老员工,在任职公司出纳十余年的时间里,利用公司“家人般”的信任,凭借一手“东拆西补”的假账功夫,大肆侵占公司财产3500余万元。

近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对潘某职务侵占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潘某是谁?上海一家仪表电子公司的出纳员,具体负责管理公司的两个对公账户、职工工资发放和相关款项报销等。

按照单位财务的基本格局,担任出纳的,大多是刚刚参加工作,或业务不是很熟悉,没有职称什么的。因为,出纳虽然是重要岗位,但比起成本核算、财务负责人等,是相对简单,也相对辛苦的工作,需要经常跑银行,且不能随便东跑西跑,需要报销发票等。

也就是说,出纳是相对没什么权的,工作也比较碎,是财务部门最前端,也最基础的工种。

那么,这位出纳是如何在10多年时间里,“东拆西补”出高达3500多万元的资金,用于购买玉石、陶瓷等高档物品、饲养上百只流浪猫、花费上百万元迷信支出,掏空公司的呢?

很显然,问题不只是出在这名出纳的贪婪和无知身上,更出在公司管理层的无能与盲目信任员工身上,出在公司财务管理极其混乱、内控机制完全失控方面。

首先,公司的出纳岗位,为什么10多年时间都是由一个人担任?如果这是一家管理水平比较高、比较规范的公司的话,一个人在一个岗位、特别是财务这样的重要岗位,是不可能十多年不变的,怎么说,也要做适当调整。

然而,从潘某的情况来看,10多年时间,都在干同一件事,一直没有调整,公司管理层对潘某的信任,完全超出了正常的“信任”范围,而是把潘某当作“家人”对待了,可以对潘某无限信任了。不然,不会出现这样的现象。

第二,就算公司管理层、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对潘某高度信任,也不至于对她的账务不闻不问吧。但凡有一点关注,稍稍把潘某经手的账看一看,问题就能立即发现。可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公司管理层并没有发现,极有可能是在过度“信任”下,给了潘某作案的机会。

这也意味着,这家公司的管理层、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一定是糊涂蛋。如果这是一家国有企业,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财务的负责人应当承担责任,应当撤销职务,并可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是民营企业,所造成的损失,只能自己承担,甚至可以说活该。

第三,公司财务负责人是不是摆设。潘某是出纳,既然有出纳,就有财务负责人,那么,就应当对潘某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和领导,为什么10多年时间里,公司财务负责人都没有发现呢?是真没发现,还是业务水平实在太差,根本发现不了呢?

正常情况下,公司财务负责人都应当是财务管理水平相对较高的人,对部下所做的账,都要做定期检查,而且,需要进行成本核算等,为什么没有看到问题的存在呢?如果只是一次性的贪污、挪用资金等,还可以理解,10多年时间,高达3500万元的资金,财务负责人竟然没有发现,是严重失职,甚至可以认为是渎职,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同时,公司还有没有其他监督机构,如审计等,如果有的话,也要依据情况,追究责任,因为,公司设立这些机构,不是为了养人,而是为了监督,不能发挥监督作用,要这样的机构、这样的人干什么?

所以,该公司的损失,教训极其深刻。公司管理层的管理水平,实在有点说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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