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秘工作得多细,来看这两个案例!

董秘工作得多细,来看这两个案例!
2022年08月01日 21:44 董秘学苑

证券部工作到底要多细,看看这则案例,近日,紫金银行发布了一则致歉公告,原因是公司发布的业绩快报导致公司此前高管的增持出现了敏感期交易,公司为此而致歉。

具体情况是,2021年12月31 日,紫金银行披露了《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计划通过董监高增持的形式稳定股价。2022年7月14日,上述稳定股价方案实施完成,公司部分高管于2022年7月14日共购入股份2.85万股,购入均价为2.82元/股。

买得时候是没问题的,还未处于敏感期内,但是紫金银行于2022年7月21 日召开全行半年度工作会议,对公司半年度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半年的工作进行部署,参会人员包括中层人员307人,高层人员10人,还有其他工作人员10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5.1.6之规定,以及鉴于会议参会人员规模较大,为防止半年度工作会议内容外泄造成定期报告披露前的业绩泄漏,避免股东被不实信息误导,按照信息披露及时性的要求,公司临时决定发布业绩公告。

也就是说,公司是临时决定发业绩快报(不是强制的),原因是因为公司开会过程中透露了财务状况,怕泄露所以赶紧发公告了。

公司7月23日发布的2022年半年度业绩快报公告,未充分考虑发布时间与董监高人员购入股份的时间间隔,导致公司业绩快报发布日距离公司部分高管购入股份的时间不足10日,被动触发《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 年修订)》第十二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之规定,导致董监高的增持构成了敏感期交易

当然,从这个案例看,虽说的是公司发业绩快报公告未考虑周全,但实际上也有半年度工作会议时间选定的问题,公司如果能够把会议推迟个一两天开,就完全可以避开这个敏感期交易的问题,这或许就是证券部工作中的一些细节性问题,要计算一些特殊的时间节点,并向领导提示上市公司的一些工作进程安排,以及做一些提前提示。

其实,类似案例,之前也发生过,2021年10月14日早间,英博尔发布致歉公告,由于公司证券部预约了10月27日披露三季报,导致董事长和一位副总被动构成敏感期交易,证券部就这个工作上的失职向董监高及广大投资者致歉。

事情发生的背景是,2021年5月,公司董事长姜桂宾先生和董事、副总经理李红雨先生预披露了减持计划,并在9月24日和9月27日实际发生了减持行为。

事情到这里本都没有问题,董事长和副总减持做了预披露,减持时间也未在敏感期,但是后面给证券部出的问题就比较棘手了,因为三季报作为定期报告马上就要开通预约了,根据监管规则,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前30日和业绩预告前10个交易日属于敏感期,上市公司董监高不得交易公司股票。

高管们在9月27日有交易,就说明,10月27日(包括)前,上市公司都不能披露三季报,所以留下的三季报披露窗口就只有10月28日、10月29日和10月30日。

创业板定期报告预约是要抢的,满了就不能预约了,接下来就看证券部的小伙伴们能不能抢到28、29和30日这三天的“票”了,最终的结果就是,那三天约满了,最终只能约10月27日,这样导致了高管的减持成了违规减持。

两家公司高管的敏感期交易大同小异,都是交易的时候不是敏感期,但是后面证券部的操作导致了敏感期交易的发生,这也给证券部小伙伴更细致地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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