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呆了”|董事长的“思维”果然不是董秘能跟上的

“惊呆了”|董事长的“思维”果然不是董秘能跟上的
2022年08月24日 21:36 董秘学苑

看到过各种被行政处罚的,但是今天这个案例还真是有点惊呆。

太安堂8月24日公告收到广东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被罚原因很简单,未在法定期内披露2021年年报,但是导致未及时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却让人意想不到。

据《事先告知书》,2021年12月22日,太安堂经深交所公司业务管理系统预约2021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日期为2022年4月27日,后经申请变更为2022年4月30日。

太安堂聘请审计机构制定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总体审计策略》明确,审计机构计划在2022年3月27日之前完成公司财务报表实质性审计程序,4月12日提交审计报告草稿,4月27日签署正式审计报告

由于公司审计机构还负责另一家上市公司审计任务,直至3月29日审计机构尚未完成公司有关子公司的审计工作。太安堂知悉审计机构审计计划,除询问审计进展情况之外,未认真督促审计机构严格执行审计策略,按计划在2022年3月27日前完成全部实质性审计程序。

2022年3月28日太安堂相关子公司所在地因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实行全域静态管理,相关审计工作因此受到影响。

4月23日,审计机构预计无法按期完成太安堂相关子公司的全部实质性程序,拟向公司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待当地解封后完成全部审计程序,再出具消除保留意见的情况说明。

公司年报是编制完成了,就等审计报告出具,然后就可以发布了,按照审计机构的意见是先出具保留意见,把年报披了,等疫情缓解后再消除,毕竟不在法定期内披露年报更严重。

但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柯少彬、董事兼财务总监余祥讨论后认为保留意见会对公司造成一定不良影响,而保留意见主要是疫情影响所致,因此倾向于等疫情好转后完成相关审计程序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遂不同意该方案。

董事长的思维竟然觉得不在法定期内披露年报比在法定期内披露带有保留意见的年报的不良影响小,要知道4月30日前披露年报是证券法规定的,不在法定期内披露年报就是违法,违法的不良影响显然更大,这就是董秘和董事长思维不一样的地方了。

2022年4月29日,太安堂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对延期披露年度报告议案并形成决议。

2022年4月30日,太安堂发布《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及停牌的提示性公告》,5月月6日发布上述公告更新的公告,称受疫情影响导致审计机构未能如期完成必要的审计工作,无法在4月30日前出具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公司也无法如期对2021年年报进行披露。

公司股票自4月30日起停牌。但是一直到2022年6月16日,公司最终发了2021年年度报告,只是这份迟来的年报,还是被审计机构出具了保留意见。

也就是说,为了消除不被出具带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年报,延期披露了2021年年报,但是最终年报还是被出具保留意见,白耽误功夫。

由于公司未在法定期内披露年报,董事长柯少彬被处以30万元罚款。财务总监余祥被处以20万元罚款,幸好公司没有专职董秘,不然肯定也要被罚,那就太亏了。

这个案例也再次表明,上市公司董事长对于合规意识薄弱,仅仅因考虑“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可能带来不良影响而不惜违反证券法,换做是董秘是万万不敢这样去做的。

PS:案件还处于《事先告知书》阶段,相关当事人还可进行申辩,申辩后,监管层会作出最终《行政处罚决定书》。

董秘学苑已成立微信朋友圈11群(董秘、证代、IR专属群),欢迎大家加入探讨信息披露日常。(扫下方作者微信加群

董秘变动信息

【董秘聘任】赣能股份聘任李洁为公司董秘,德邦股份聘任黄金龙为公司董秘,新经典聘任薛蕾为公司董秘。

【董秘辞职】赣能股份董秘曹宇辞职,冀东水泥董秘李建防辞职,德邦股份董秘缪衍辞职,新经典董秘唐杰辞职。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