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公众号文章惹祸,董秘被出具警示函

一篇公众号文章惹祸,董秘被出具警示函
2023年05月31日 17:07 董秘学苑

5月30日晚间,凯龙高科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因为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文章表述不准确被给予警示函。

具体来看:主营内燃机尾气污染治理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凯龙高科曾于2月17日发布公众号文章《一季度商用车与非道路订单暴涨,业绩拐点可期》。

文章中有表述:

1、引用董事长微信贺词,“随着非道路国四的实施,近期迎来雪花般的订单就是凯龙腾飞的好兆头”。

2、公司产品填补了国内重结晶碳化硅产品的空白。

相关文章发布后,公司股价出现了异动,交易所也发来了关注函,关注函中对于相关表述的解释是。

1、子公司重结晶碳化硅产品并未直接对外销售,主要与母公司相关产品配套后对外出售。2023年1、2月份匹配子公司凯龙蓝烽重结晶碳化硅业务的项目订单金额有4178万元(属于内部订单),并未增加上市公司营业收入,预计对2023年整体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

2、“填补了国内重结晶碳化硅产品的空白”是指道路国六后处理产品开始使用国内厂家生产的重结晶碳化硅DPF(柴油颗粒过滤器)。

所以言外之意的实际情况是,国内重结晶碳化硅产品不是公司独有,公司产品只是在道路国六后处理产品中被使用。

而且根据公司回复内容,国内其他厂家也有采用硅基碳化硅技术(另一种技术路线)路线制作的DPF产品,相关产品已生产并对外销售。

证监局认为,公司通过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有关重结晶碳化硅产品填补国内空白、公司一季度订单等信息不准确,且当出现媒体不实报道并引发公司股价异动时,公司未及时发布澄清公告。

此外,公司回复公告中列明的公司取得了重结晶碳化硅相关的7项专利研发成果。但实际其中2项专利申请已被驳回,无法再申请专利3项专利申请被驳回后处于等待复审阶段,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不真实。

近年来,因公众号文章出事故的上市公司案例不少,其中有不少案例是未经过公司证券部审核就发布的,但是最终波及的还是董事会秘书,所以涉及重大事项的宣传文章,证券部审核这道门还是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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