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不好搞了,这个已经是圈内人尽皆知的事情了,很直观的感受就是IPO企业招聘职业董秘和财总不那么抢手了;另一个很明显的现象是,很多之前从乙方跳到拟上市公司的IPO董秘们,现在又陆续跳回了乙方,重新搞业务去了,可能乙方也卷得不行,但是风险肯定是低很多。
不久以前,是个公司就要定IPO时间表,喊着要上市的口号,这才过去多久,已经变了天,当朋友问起自己现在在做什么时,都不好意思说自己在做IPO董秘。
为何IPO董秘们要放弃拥有股权的甲方高管位置,又回去干“舔人”的活。这其中一个很大原因就是IPO的风险太高了,风险太高一是处罚现在已经深入到IPO董秘;另一个风险就是,IPO失败风险也越来越高,辛辛苦苦三四年,寄希望百万股权财富自由终成泡影。
6月11日晚间,上交所发布对上海思尔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纪律处分决定书,这是交易所延续证监会行政处罚后跟进的交易所层面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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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尔芯2021年8月提交科创板首发上市申请,证监会于2021年12月对其实施现场检查,2022年7月,思尔芯撤回发行上市申请。经调查,公司IPO存在造假,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合计1536.72万元,占当年度营业收入的11.55%,虚增利润总额合计1246.17万元,占当年度利润总额的118.48%。
最终作出如下处罚:
1、对思尔芯处以400万元罚款;
2、对时任思尔芯董事长黄学良,时任思尔芯董事、首席执行官、总经理Toshio Nakama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
3、对时任思尔芯董事、资深副总裁林铠鹏,时任思尔芯董事、资深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熊世坤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
4、对时任思尔芯首席财务官黎雄应处以150万元罚款;
5、对时任思尔芯监事会主席杨录处以100万元罚款。
这一次,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继续跟进处分:
1、对上海思尔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予以5年内不接受发行人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纪律处分;
2、对黄学良、ToshioNakama、林铠鹏、熊世坤、黎雄应、杨录予以公开认定3年内不适合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
3、对黄学良予以1年内不接受其控制的其他发行人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纪律处分。
对于董秘来说意味着你不但要交罚款,而且是未来三年,还是不能去做IPO。
实际上,对于董秘来说,之前的行政处罚已经是意味着三年内IPO禁止了,因为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就有明确拟上市公司的上市条件中要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申报即担责”,所以IPO董秘们是要认认真真判断自己所在公司的前途,以及业务的真实性,不要明知是坑还要骗自己,尤其是那些财务指标还差那么一大截的公司,实控人为了上市还真的会去铤而走险。
当然也希望那些业务真实,还在努力拼搏的IPO董秘们最终能如愿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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