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湖北省外,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减按1%征收!两会上再次确认这个优惠政策延续到今年年底。
这意味着:
1. 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只要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享受支持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2.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那么征收率减按1%,到底能优惠多少?以个人独资企业为例:
某市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年不含税销售额500万元。按照“经营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个税核定征收,按10%核定征收率(每个地方核定征收率不同)。
计算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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