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法典,大家关心的问题终于有了最新答案!快速了解一下

关于民法典,大家关心的问题终于有了最新答案!快速了解一下
2020年05月27日 15:33 个税管家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民法典中,哪些问题关注度最高呢?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居住权首次写进法律

父母作为监护人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房屋享有居住权,或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离婚无房配偶在一定时间内对配偶的住房享有一定的居住权。

二、实名制购票后丢失补票

实名制客运合同的旅客丢失客票的,可以要求承运人不得再次收取票款和其他不合理费用

三、对高空抛物坠物零容忍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坠物情形发生。

四、自甘风险

自愿参见具有一定风险的问题活动,因其他损害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除外。

五、遗产继承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六、保护个人隐私

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专设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一章,写明“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根据条文,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短信、电话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七、保护人格权

违背他人医院,以言语、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八、租赁合同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九、婚姻家庭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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