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民法典中,哪些问题关注度最高呢?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居住权首次写进法律
父母作为监护人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房屋享有居住权,或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离婚无房配偶在一定时间内对配偶的住房享有一定的居住权。
二、实名制购票后丢失补票
实名制客运合同的旅客丢失客票的,可以要求承运人不得再次收取票款和其他不合理费用
三、对高空抛物坠物零容忍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坠物情形发生。
四、自甘风险
自愿参见具有一定风险的问题活动,因其他损害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除外。
五、遗产继承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六、保护个人隐私
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专设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一章,写明“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根据条文,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短信、电话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七、保护人格权
违背他人医院,以言语、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八、租赁合同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九、婚姻家庭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0条评论|0人参与网友评论
表情
登录|注册
|退出
分享到微博
发布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更多精彩评论>>
财经自媒体联盟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Copyright © 1996-201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