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能借钱,咋还要消费金融公司呢?

银行能借钱,咋还要消费金融公司呢?
2024年03月21日 09:00 图解金融

我们常常听人说,

刺激消费。

那到底什么是消费?‍‍

年轻人真的不爱消费了吗?还是真没钱消费了吗?

2024年3月18日,

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将在2024年4月18日起施行。

别急,

我们首先来思考一个问题,

如果你缺钱了,你会怎么办?

对,

那你会问谁贷款呢?‍‍

这种向个人的借款,

属于民间借贷。‍‍‍‍‍‍‍‍‍‍

那就要找专业的贷款机构呗,

但你知道该找谁吗?

如果企业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的资质

是不能经营放贷业务的。

银行信托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都是有放贷资质的主体,可以提供贷款。

银行确实是主要的贷款机构

但不同机构的目标客群不一样,比如一般情况下银行审核会比较严格,要求会高一些。

然而世界是多样性的,客户的情况也千差万别,

银行没法覆盖所有客群,‍‍

其他客户也需要借钱!‍‍‍‍‍‍‍‍‍

这不就来了嘛!

而本次监管发文,就是针对其中的消费金融公司

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

消费金融公司是要由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批准设立的,为居民个人提供消费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银行不同,

消费金融公司是不能吸收公众存款的。

消费金融公司提供的是消费贷款

客户贷款的目的自然也要很明确的。

这里所谓消费,是指为生产生活需要而消耗物质财富

比如买台电脑用用,

买健身卡练练肌肉,甚至买杯咖啡喝喝,都算消费。

但消费金融公司要考虑客户真实合理的消费需求和充分的还款能力,不是对所有的消费都能发放贷款,需要以小额为原则。

消费金融公司主要服务中低收入客群,不能为买住房汽车提供消费贷款。

那些大额消费需求会可以由银行等其他机构提供。

消费金融公司发放贷款还要以分散为原则,

这也能降低自身的风险

可见,消费金融公司和其他贷款机构相比,

客群就体现出差异化,满足不同的需求。

然而,原来的消费金融管理办法已经实行了10年,

消费金融公司面临的风险水平业务模式都在发生变化。

本次《管理办法》就对多项内容进行了完善,

我们挑重点内容说一说。

1、提高准入标准

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需要是一次性实缴的货币资本,最低限额由3亿元提升到了10亿元,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消费金融公司的股东出资数额有多有少,可以分为主要出资人一般出资人

出资最高的我们称之为主要出资人。‍‍‍‍

《管理办法》对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由不低于30%,提高到不低于50%

为啥要提高比例呢?

因为如果股权相对分散,会影响消费金融公司的决策效率

提升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就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

其次,也有利于压实股东责任,增强股东参与公司经营的意愿,能发挥股东资源优势,从而促进股东积极发挥支持作用。

但对主要出资人也有要求的,需要是金融机构,或者主营业务为提供适合消费贷款业务产品的境内非金融企业,并且满足一定条件。‍

2、强化业务分类监管

消费金融公司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管理办法》对其业务范围进行了优化调整,进行分级监管

业务范围划分为2类,

分别是基础业务专项业务

对于经营状况良好,符合条件的消费金融公司,

可以申请经营专项业务,拓宽融资渠道。‍‍‍‍‍‍‍‍

此外,一些符合条件的消费金融公司还可以申请发行资本工具,用来补充公司的资本。‍‍‍‍

《管理办法》要求消费金融公司更加专注主责主业取消非主业、非必要类的业务。

比如,取消消费金融公司代理销售与消费贷款相关的保险产品

这主要是考虑到保险销售的

专业性

比较高,处理不当容易引发

投诉纠纷

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嘛!

3、担保增信业务

以往,消费金融公司通常会寻求与融资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合作,作为贷款的风险缓释手段,从而降低自身风险。

这是一种增信服务

此类合作机构需要具备担保资质,或者符合保证保险监管等要求。‍

但这也容易引发一些问题。

如果消费金融公司过度依赖这个模式,认为放款都由其他机构兜底,就可能会放松对借款人实际信用资质水平的审核,“闭眼放款”使自主风控能力大幅下降。

而这个模式对于借款人来说,

除了原本要支付贷款利息外,还会增加担保费用,就推高了借款人贷款的综合成本

一旦担保业务余额过大……‍‍

消费金融公司也可能会面临担保公司无法代偿的风险。

基于这些原因,

《管理办法》对这一模式进行了限制,规定消费金融公司担保增信业务的余额,不能超过该公司全部贷款余额50%

同时,消费金融公司也不能因为引入了担保增信就放松对贷款质量管控,需要提升自己的风控能力。‍‍‍

此外,消费金融公司不能与无放贷资质的机构共同合作发放贷款

《管理办法》强调,消费金融公司需要加强对合作机构的约束管理,也要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公司治理,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总之,本次管理办法的发布,是时隔10年后的重大调整,为满足消费金融公司高质量发展和监管需求。

好了,今天就说到这吧。

你准备好消费了吗?

等鱼来的日子,

更需要耐心。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