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宦官有内廷二十四衙门,司设监和直殿监最苦

明朝宦官有内廷二十四衙门,司设监和直殿监最苦
2024年06月24日 12:08 未央长喟

明政权建立之初,即已开始设立了内廷宦官机构。

明太祖朱元璋统治期间,宦官机构及有关职官设置屡有更易变动,宦官员额不断扩充增加,有关机构逐步膨胀增设。至洪武末年,明代宦官机构及职官设置已基本形成定制。洪武之后,仍有一些较重大的机构增置变易。

明代的宦官机构,以所谓“二十四衙门”为基本主体。二十四衙门包括有十二监、四司、八局。宦官除在内廷二十四衙门任职之外,复能出任种种外差使职。

二十四衙门中的司礼监

司礼监是为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中的首席衙门,亦系整个宦官系统中权势地位最高者。

司礼监不仅总管内廷宦官事务,而且涉外廷朝政,即所谓“无宰相之名、有宰相之实”者。明代历朝擅政的权阉,如王振、刘瑾、冯保,魏忠贤等,均为司礼监太监。

1、司礼监的设置沿革

明代草创时期的宦官机构,初无司礼监。

洪武初年,主要的宦官机构系内使监、御用监。洪武六年(1373年),始置纪事司,主官为正七品之司正。后改置内正司,设司正(正七品)、司副(从七品)各一人,专纠内官失仪及不法者。旋又改为典礼司,再改为典礼纪察司,司正升为正六品,司副升为从六品。洪武十七年(1384年)定内官品职官制时,始正式设置司礼监,设令(正七品)一人,丞(从七品)一人。其职掌为,“掌宫廷礼仪,凡正旦、冬至等节,命妇朝贺等礼,则掌其班位仪注,及纠察内官人员违犯礼法者。”

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重定内官官制。

司礼监沿置,并同其他诸监一样,设正四品太监一人,从四品左右少监各一人,正六品左右监丞各一人。其职掌为:“掌冠婚丧祭礼仪制帛与御前勘合赏赐笔墨书画并长随当差内使人等出门马牌等事,及督光禄司供应诸筵宴之事。”

至洪武末年,司礼监的地位与职掌并无特殊重要之处。洪武十七年(1384年)所定的内廷九监中,司礼监仅位列第七,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所定的内廷十一监中,司礼监亦仅列第八。

关于司礼监何时跃居为内廷诸监之首监,上述史籍中没有明确具体的记载。

据《明史·宦官传》中的记载,宣德年间最受君主宠信的宦官均任司礼太监,如:“金英者,宣宗朝司礼太监也,亲信用事,宣德七年赐英及范弘免死诏,辞极褒美”,范弘初名范安,“宣德初,为更名,累迁司礼太监,偕英受免死诏,又偕英及御用太监王瑾同赐银记”。

明英宗正统初年,权阉王振亦任司礼太监,“英宗立,年少,振狡黠得帝欢,遂越金英等数人掌司礼监,导帝用重典御下,防大臣欺蔽”。

司礼监

至迟在宣德、正统年间司礼监即已排列在各宦官机构中的首位了。此后直至明末,司礼监的首监地位始终未变。

2、司礼监的职官设置

司礼监设提督太监一员,掌督理皇城内一应仪礼刑名,及钤束长随、当差、听事各役,关防门禁,催督光禄供应等事;掌印太监一员,掌理内外章奏及御前勘合秉笔太监、随堂太监无定员,或四五员或八九员,掌章奏文书、照阁票批朱。

司礼监如同其他各监一样,太监之下初设左右少监各员、左右监丞各一员,此制后或有更革。监丞之下,又设有典簿、长随、奉御、当差、听事各职役。

此外,司礼监又设有书籍名画等库掌司,分掌所司库事;又有经厂掌司,掌一应经书印板及印成书籍、经卷事;又有六科廊掌司,掌内外章疏及有关内官管理事务。各掌司一般均无定员,典簿、长随以下亦无定员。

3、司礼监的主要职权

司礼监的职权主要有三项,一是批答奏章、传宣谕旨,二是总管有关宦官事务,三是兼领其他重要官职。

批答奏章、传宣谕旨,无疑是司礼监最重要的职权。

明代制度,凡各类奏章的批答,先由内阁以小票草拟,名曰“票拟”,再由皇帝朱笔批出,名曰“批朱”。实际上,皇帝朱批内阁票拟,大多是由司礼太监代劳的。“凡每日奏文书,自御笔亲批数本外,皆众太监分批;遵照阁中票来字样,用朱笔楷书批之,间有偏旁偶误者,亦不略为改正。”

所谓“不妨略为改正”,显然为宦官擅自更动阁议留下了余地。执掌批朱之权,也为司礼太监勾结廷臣提供了便利条件。

有记载云:“司礼掌印之下,则秉笔太监为重,凡每日奏文书,自御笔亲批数本外,皆秉笔内官遵照阁中累拟字样,用朱笔批行:遂与外庭交结往来矣。”

除内阁票拟之外,还有皇帝不经内阁、径自降敕、直接由御前发票的情形。

在这种情况下,皇帝的谕旨亦是由司礼监负责传宣的。宦官借此假传圣首之事,当然在所难免。

明代宦官专权局面的形成,无疑同司礼监的上述职权有着直接的关系。

司礼监的职权还包括“督理皇城内一应礼仪刑名”,即总管内廷宦官事务。“管二十四衙门、山陵等处内官职级姓名”,“内官脚色、履历、职名,月报逃亡事故数目”,均属司礼监的职掌范围。“其余大小衙门,遇有应题奏事情,皆先关白司礼监掌印、秉笔、随堂”,而后才能“始行”。

对于司礼太监,“其宦官在别署者,见之必叩头称为上司”。宦官犯法,亦由司礼监负责处置,“唯下司礼监治”。

司礼监所在地示意图

由上可以看出,司礼监不仅在各宦官机构中处于“第一署”的地位,而且实际上也居于总管、统领其他宦官机构的地位。

当时宦官系统的其他一些重要官职,如东厂提督、南京守备等等,或专由司礼兼领,或为司礼外差。这也是司礼监职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4、司礼监的附属机构

司礼监下,还有若干附属机构。主要包括以下一些衙署。

文书房:设掌房十员。掌收通政司每日封进本章,会极门京官所上封本,在内各衙门所上封本,各藩府所上封本。其在外之阁票,在内之搭票,一应旨意、圣谕、御札,俱由文书房落底簿发行。

凡升司礼者,必由文书房出。文书房职近机密,故管理颇严。万历年间旧例,司礼掌印太监、秉笔太监至此看文书时,“都是单身入室,其亲掌班人等,一人不得入机密禁近”。

在协助司礼监批阅奏本、传宣旨意方面,文书房的作用颇为重要。

内书堂

内书堂:内书堂创建于宣德年间,系专门的内廷宦官学校。

明初裁抑宦官势力,曾严禁宦官不得识字。自永乐时,“始令听选内官入内教习之”。宣德元年(1426年),“始立内书堂,教习内官监也”。内书堂“选内使年十岁上下者二三百人读书其中”,以“翰林官四人教习以为常”。

内书堂由司礼监提督总其纲,下设掌司、学长、司房等职。从内书堂结业的宦官,一般均分二十四衙门供职。凡内廷“各衙门缺写字者,即具印信本奏讨,奉旨拨若干名,即挨名给散”。

礼仪房:设提督太监一员,由司礼掌印太监或秉笔太监兼摄,另有掌司、写字、管事、本房长随各数员。“掌一应选婚、选驸马、诞皇太子女、选择乳妇诸吉礼。”

文华殿

中书房:中书房由司礼掌印或秉笔兼摄提督,另有掌房官一员、散官十余员。“掌管文华殿中书所写书籍、对联、扇柄等件,承旨发写,完日奏进。”

御前作:御前作亦由司礼掌印或秉笔兼摄提督,另有掌作官一员、散官十余员。专管营造龙床、龙桌、箱柜之类。

二十四衙门中的监、司、局

明代的宦官二十四衙门,包括有十二监、四司、八局。各监、司、局的沿革、员额、品级、职衔、职掌等方面的情况前后时有变化。

1、十二监

根据明初旧制,各监各设正四品太监一员,从四品左、右少监各一员,正五品左、右监丞各一员,正六品典簿一员,从六品长随、奉御无定员。其后,各监的设置情况渐有更革。

十二监的具体情况如下。

司礼监:已见前述。

内官监

内官监:设掌印太监一员,下设总理、管理、佥书、典簿、掌司、写字、监工无定员。自典簿以下,分三班宫中过夜。所辖十作:木作、右作、瓦作、搭材作、土作、东行、西行油漆作,婚礼作、火药作。又辖数库:米盐库、营造库、皇坛库、里冰窖。凡国家营造宫室、陵基以及御前所用铜锡木铁之器,即由该监掌管。外厂甚多,各有提督、掌厂等官。凡外方修建分封藩玉府第,亦为本监外差。凡大行帝后陵寝,妃嫔皇子女薨逝修造坟茔及完婚修理府第,皆其职掌。

内官监曾一度执掌内臣升选差遣之权,但其权后归司礼监。

御用监:设掌印太监一员,里外监把总二员,典簿、掌司、写字、监工无定员。负责造办御用围屏、摆设、床榻、桌柜诸木器以及象牙、檀木、乌术、螺甸、雕漆诸玩器。又辖仁智殿监工一员,掌管武英殿中书承旨所写书籍、画扇等,奏进御前。

司设监:官职设置同内官监。掌卤簿、仪仗,围模、褥垫、帘席、帐幔、雨具、大伞诸事。本监事最烦苦。

御马监:设掌印、监督、提督太监各一员,四卫营各设监官、掌司、典簿、写字、拏马等员,象房设掌司等员。

据《万历野获编补遗》云:“御马监虽最后设,然所掌乃御厩兵符等项,与兵部相关。近日内臣用事稍关兵柄者,辄改御马衔以出,如督抚之兼司马中丞,亦僭拟甚矣。”

神宫监:设掌印太监一员,多由司礼监监官或文书房无力者升之。又有佥书、掌司管理无定员。掌太庙各庙洒扫、香灯等事。

尚膳监

尚膳监:设掌印太监一员,光禄寺西门提督太监一员,西华门内里总理太监一员,管理、佥书、掌司、写字、监工及各牛羊等房厂监工无定员。掌御膳及官内食用并筵宴诸事。

据《酌中志》云,明代君主圣驾每日所进之膳在很长时期内其实并不归尚膳监管理,而是由司礼监掌印、秉笔、掌东厂者二三人挨月轮流办理。

尚宝监:设掌印太监一员,企书、掌司无定员。掌御用宝玺、救符、将军印信。凡用宝,外尚宝司以揭帖赴尚宝监。尚宝监请旨后赴女官尚宝司领取,监视外司用讫,存号簿交进。

印绶监:官职设置同尚宝监。掌古今通集库并铁券、诰敕、贴黄、印信、图书、勘合、符脸、信符请事。凡追夺诰命,交纳本监。

直殿监:官职设置同尚宝监。掌各殿及廊庑扫除事。本监最劳苦冷局,无大厅公署。

尚衣监:设掌印太监一员,管理、佥书、掌司、监工无定员。掌造御用冠冕,袍服、履舄、靴袜之事。

都知监:设掌印太监一员,不甚显贵。佥书、掌司、长随,奉御无定员。旧掌各监行移、关知、勘合之事,后惟随驾前导警跸,本监为下下衙门,监内宦官极寒苦,难以升转。

2、四司

四司为惜薪司、钟鼓司、宝钞司、混堂司。

明初旧制,每司各设正五品司正一员,从五品左、右司副各一员。其制后渐更易。

四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惜薪司:设掌印太监一员,总理数十员,佥书、掌道、写字,监工数十员,北厂、南厂、新南厂、新西厂等各外厂又各设佥书、监工无定员。掌官中所用炭柴以及二十四衙门、山陵等处内臣柴炭之事。

钟鼓司

钟鼓司:设掌印太监一员,佥书、司房、学艺官无定员。掌管出朝钟鼓及内乐、传奇、过锦、打稻诸杂戏。

宝钞司:设掌印太监一员,管理,佥书、掌司、监工无定员。掌造粗细草纸。

混堂司:设掌印太监一员,佥书、监工无定员。掌沐浴之事。

3、八局

明初旧制,八局每局各设正五品大使一员,从五品左、右副使各一人。其制后渐更易。

八局的具体情况如下:

兵仗局:设掌印太监一员,提督军器库太监一员,管理、佥书、掌司、写字、监工无定员。掌造刀枪、剑戟、鞭斧、盔甲、弓矢各样大小神器。火药司属之。官中御用铁锁、锤钳、针剪之类以及法事所用钟鼓铙法器亦属之,故该局有“小御用监”之称。

银作局:设掌印太监一员,管理、佥书、写字、监工无定员,掌打造金银器饰。

浣衣局:设掌印太监一员,佥书、监工无定员。凡官人年老及有罪退废者,发此局居住,待其自毙,以防泄露大内之事。二十四衙门中惟此局不在皇城内。

明代藩王地图

巾帼局:设掌印太监一员,管理、佥书、掌司、监工无定员。权宫内使帽靴、驸马冠靴及藩王之国诸旗尉帽靴。

针工局:官职设置同上。掌造宫中衣服。

内织染局:官职设置同上。掌染造御用及宫内应用缎匹绢帛之类。

酒醋面局:官职设置同上。掌宫内食用酒醋、糖酱、面豆诸物,以供御前宫眷及各衙门内官之用。与御酒房不相统辖。

司苑局:官职设置同上。掌官中诸处蔬果及种艺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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