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释后的王鹏。(摄影/红星新闻记者 潘俊文)
红星新闻记者|王剑强
实习编辑|朱洁英
六年前,因为收购、出售人工繁育的鹦鹉,深圳男子王鹏因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罪”被刑事拘留。
2017年4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王鹏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将“买卖人工驯养繁殖鹦鹉”的行为,列入到“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打击范围,这起案件应媒体报道后,引发法律学界及社会公众的热议。
2018年3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认为原判量刑过重,改判王鹏有期徒刑2年。同年5月16日,王鹏刑满获释。
“深圳鹦鹉案”,被业内广泛认为是全国第一起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涉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刑案。该案也入选了人民法院报编辑部评选的2018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
王鹏的辩护人徐昕等律师,在代理该案时注意到,2000年最高法《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人工驯养繁殖的保护物种”,列入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法律解释定义中,呈现出了与社会实践相脱节的问题,亦导致了司法标准与公共认知、行业标准之间的裂痕。
“深圳鹦鹉案”二审判决三个月后,2018年6月27日,针对斯伟江提出对旧司法解释进行审查的申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复函:进行研究后,将审查建议函告知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复函表示,已经启动了新的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司法解释制定工作,拟明确规定对于涉案动物系人工繁育的要体现从宽的立场,以实现罪责刑相适应,确保相关案件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2年4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明确,在刑事追究上,不宜将涉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案件与涉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野生动物的案件同等对待,特别是针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已成规模,作为宠物买卖、运输的”,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
这意味着,“深圳鹦鹉案”当事人王鹏的遭遇,将不会再在其他买卖人工繁育野生动物人员的身上上演。
4月22日,王鹏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看到新规出台消息的那一刻,有些激动,“我们一起努力、坚持,才有了这小小的改变,非常不容易。”
以下是红星新闻与王鹏的对话内容。
红星新闻:你何时知道涉野生动物刑案新规出台的消息?
王鹏:两高发布新司法解释的当天,也就是4月7号。当天下午,我看到很多律师和群友在转发这一消息。看到消息的那一刻,有些激动,我的案子过去这么久,千呼万唤,新司法解释终于出台了,真的不容易!
红星新闻:根据新的司法解释,针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已成规模,作为宠物买卖、运输的”,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结合你本人的案件情况,你怎么看待新规的这一变化?
王鹏:我本人的案件,如果在新的司法解释下,是完全无罪的。当年,我也从未觉得自己是犯罪,当时被警方带走时,人是非常懵的,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不知道将要面对的是什么。后来知道是刑事案件,我被起诉到了法院,我和家人都难以接受。一审被判五年更是非常震惊,当时很无助很痛苦,家人那时以泪洗面。
二审宣判后,2018年7月9号我们提交了申诉状,之后深圳中院驳回了。当时法院认为最高法2000年发布的司法解释现行有效。后来二审幸得各位律师的帮助,以及媒体的关注,获得了改判。现在看到新司法解释出台,内心五味杂陈。
红星新闻:你怎么看待自己当年养殖、售卖鹦鹉的行为?
王鹏:现在回头看,觉得当年自己很傻、很单纯。我性格比较腼腆内向,比较喜欢动植物,喜欢研究这些,也能沉下心来做事,所以我养的宠物和花花草草,都养得比较好。当年最开始,是同事捡了一只鹦鹉带回宿舍,我就这么机缘巧合接触到了鹦鹉,没想到就喜欢上了,出于兴趣去养,花了很多心思,也花了不少钱。
我人工繁育出来很多小鹦鹉,自己也养不了,有个开宠物店的老板想买我的鹦鹉,我就卖给他了,他放在店里卖。当时根本没想到会涉及到法律问题,因为那种鹦鹉太常见了,满大街都是。现在回头看这些经历,还是不免后怕。
红星新闻:出狱后这几年,你的生活状态如何?
王鹏:我是2018年5月16日出狱,到现在快四年了。出来后不久,我就和家人回了老家生活,想换个环境。回来这几年,一直在为生计奔波,那两年失去自由,家里没了顶梁柱,有老有小要生活,还要为我打官司,欠了不少债。不过现在一家人在一起,只要平平安安,健健康康的,比什么都强。
事情发生后,我感觉很对不起家人。那两年,他们受了太多苦,一直为我的案子奔波。我刚被警方带走时,孩子才六个月大,还生着病,我妻子当时觉得天都塌了,她一个礼拜暴瘦了十斤,连母乳都没有了。她一边带着孩子看病,一边为我的案子奔波。这个事情后,我们对很多事情的看法都改变了。我妻子现在也不让家里养任何宠物。但她一直都在关注和我同样性质案件的当事人和家属,会给他们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
红星新闻:你怎么看自己的案子?
王鹏:事实上,我和家人的确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当年如果我们没有坚持上诉,如果我妻子没有勇敢站出来面对媒体,如果没有很多律师、公众的呼吁,可能不会这么快有现在的变化。律师和媒体是“推动者”,我们一起努力、坚持,才有了这小小的改变,都非常不容易。
红星新闻:你会后悔养鹦鹉吗?以后还有可能再养吗?
王鹏:我是非常喜欢动物的,但因此给自己和家人带来这么大的创伤,我还是很后悔的。以后可能不会再养了。
新的司法解释,对已经审结的案件没有法律效力。我即使再不甘心,想申诉,也无可奈何。不过,最近陆续看到很多同类案件撤诉或改判无罪,感到特别欣慰。相信此后人工繁育动物类案件领域,再也不会出现我这样的“牺牲者”了,也算有了意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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