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已编制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图和综合防治区划图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已编制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图和综合防治区划图
2024年05月08日 11:17 红星新闻

5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和公报有关情况。

会上,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郑国光介绍,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开展、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重大的国力国情调查。自2020年5月,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以来,全国有500多万名专业人员参与,共同努力,完成了这次普查的各项目标任务。去年2月15日,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就本次普查的调查工作以及调查成果进行发布。

▲郑国光

郑国光介绍,本次普查第一次开展,坚持试点探索先行,先后开展5个轮次评估与区划试点。测试验证修订形成了61项技术规范,完成技术标准的统一,形成了省、市、县三级成果的衔接方案,单灾种风险和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成果的衔接方案。

郑国光称,各地普遍建立“行业部门+科研高校”的评估与区划技术组,全国累计有3323支技术队伍,上万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参加了各级各类的评估与区划工作。国务院普查办在组织多轮次培训的基础上,开展了12期业务考核,共有1238名获得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区划的合格证书,实现持证上岗。

郑国光介绍,本次普查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地震、地质、气象、水旱、海洋、森林和草原火灾6大类23种灾害风险和综合风险的评估区划,第一次形成了覆盖国家、省、市、县四级的评估区划成果。国务院普查办成立了50人技术专班,多轮次开展普查成果的上下衔接、部门协同,确保各级各类普查成果科学客观。国家级评估区划成果形成后,又组织了3个轮次的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省级评估区划成果形成后先后2次报国家级审核衔接,确保国家、省、市、县的评估区划成果能够衔接起来。

郑国光表示,目前全面完成国家级、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33个市级、2846个县级的单灾种风险评估区划和综合风险评估区划任务,涵盖分灾种危险性评估成果、灾害风险评估成果、风险区划成果、防治区划和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成果,编制了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图和综合防治区划图,仅国家级成果数量就有150余套。还制修订了全国地震烈度区划、地质灾害防治区划、主要江河防洪区防治区划、山地洪水威胁区防治区划、干旱灾害防治区划、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区划、森林火灾防治区划等。

红星新闻首席记者 吴阳 北京报道

编辑 郭宇 责编 邓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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