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执法不只局限于执法行为本身,和平台的互动反馈、信息联通,同样是规范执法的题中之义
近日,有网约车司机在网上反映称,合肥市交通运输局一女工作人员打车时亮出工作证,要求查看“两证”,因其身着便服并且单人执法,司机拒绝配合。该女子称会向平台反映后下车离开,司机疑到其工作单位就此事发生争执。事后该女子向网约车平台投诉,司机账号被封禁,但不到半个小时,号竟然被解封了。
事件发生后,引发了广泛关注。9月24日,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发布通报称,发现该局工作人员焦某某存在不当执法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给予焦某某警告处分,调离岗位。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从这个角度看,这名女性工作人员单人执法,本身就极不规范。
而且此事还另有蹊跷。合肥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网传视频中的女子并非该支队执法人员,而是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理论上她是没有执法权的”。
那么她就不只是执法不规范的问题,而是根本无权执法。既然无权执法,那么在临下车时“亮证”的她,目的是什么?发生纠纷、以势压人?威胁、恐吓,或者是坐“霸王车”?在网络上,很多网友都提出了类似的质疑。
有一点毫无疑问,这就是一种权力意识的膨胀——没有执法权,想当然的反应就是公私不分、亮证叫嚣,而无视基本的法律规范。若不是司机有着较高的法律意识,只怕这名工作人员已经得逞,甚至还会得意于自己的权力滥用。
值得注意的是,该网约车司机的账号确实经历了封禁又解封的过程,这也令人疑窦丛生。这究竟只是平台处理纠纷的一种处罚,抑或是背后亦有权力介入的魅影?
事已至此,对这种反常之事也有进行调查和说明的必要。如果确实存在利用职权影响平台判断的情形,那么这就更值得警惕——规范执法不只局限于执法行为本身,和平台的互动反馈、信息联通,同样是规范执法的题中之义。
此外,正因为该网约车司机险些被封号、生计差点大受影响,那么正如一些网友质疑的仅仅“警告处分,调离岗位”处理,是否足够有力度,是否能真正起到以儆效尤的效果?
今年5月,交通运输部印发《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其中就提到“组织开展执法形象提升工程,规范着装、仪容举止,佩戴执法记录仪,提升个人形象”,“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未取得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独立从事执法工作”。
涉事工作人员的做法,恰好就是一个典型的反例,处处和相关部门的最新规定相背。从这个角度来说,相关部门不仅应当对当事人进行罚当其过的处罚,也应当就此对部门纪律进行整顿,对标最新的政策精神,管住滥用的权力,让工作人员的一举一动都经得起法律的衡量、公众的审视。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清波
编辑 汪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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