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外出打工将电动自行车停在卧室,人还没上火车卧室起火:初步判断系车辆自燃

女子外出打工将电动自行车停在卧室,人还没上火车卧室起火:初步判断系车辆自燃
2024年10月12日 20:09 红星新闻

四川仪陇县的李女士因要外出打工,担心自己的电动自行车停在外面不安全,临走前便将电动自行车推回家停放在卧室,然后去了火车站。结果,她还没上火车,就接到小区物业电话称其家中主卧发生火灾……

10月12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当事小区物业处了解到,火灾发生在10月10日上午,物业工作人员发现火情后及时将火扑灭。消防随后赶到现场,初步判断系业主停放在主卧的电动自行车发生自燃。红星新闻从当地相关部门获悉,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具体情况相关部门还在进一步调查了解中。

▲小区物业负责人邓丽和同事帮忙灭火 受访者供图 

物业人员巡楼发现火灾

因房间无人,翻窗进入扑灭大火

“我们上楼的时候好好的,下楼的时候就发现业主家里起火了。”10月12日,事发小区物业负责人邓丽告诉红星新闻记者,10月10日上午,小区物业工作人员正在“巡楼”,10点05分的时候,物业人员发现了一栋电梯楼二楼的业主家中发生火灾,有浓烟从窗户冒出。

物业工作人员赶紧联系业主,得知业主此时并不在家,而且这家中也没有其他人。物业工作人员拨打报警电话后,赶紧拿灭火器、打开消防栓进行灭火。 “我们平时都有过(消防)这方面的培训,所以灭火也很熟练。”邓丽说,因为业主家中没人,入户门打不开,物业人员只好从旁边邻居家进入,然后翻窗进入业主家客厅阳台,撬开了阳台推拉门,然后才进入业主家,随后将大火扑灭。

邓丽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消防员也很快赶到现场,物业工作人员从屋内帮忙打开门,等消防人员进屋做进一步检查。

起火房间是业主家的主卧室。网上流传的火灾现场图片显示,屋内停放有一辆被烧成只剩一副架子的电动自行车。

10月12日,小区物业负责人邓丽告诉红星新闻,事发时,电动自行车并没有在充电。消防员也进屋察看,初步判断是电动自行车发生自燃,好在没有人员伤亡,也没有导致其他邻居遭受财产损失。

▲火灾现场 图据网络

业主李女士告诉物业,这辆电动自行车是去年买的,因为她当天要外出打工,家里也没有其他人担心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外面不安全,她便将车子推回家停放在主卧房间里,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据了解,物业工作人员当天电话联系到李女士时,她已背着行李去了仪陇火车站,准备坐火车外出打工。火灾发生后,李女士也更改了行程,先回家处理此事。红星新闻记者从当地相关部门获悉,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具体情况相关部门还在进一步调查了解中。

南充消防曾发布通告

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

事后,物业也在小区业主群里通报了此事,提醒大家不要将电动自行车骑回家中。邓丽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物业平时也经常通过广播、宣传单等方式提醒业主们,禁止电动自行车(电瓶)进入电梯,或是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家中,以防发生危险。接下来,物业还会继续加大这方面的宣传,也希望这件事能引起大家足够的重视。 

事实上,早在今年2月27日,四川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就曾发布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通告注明,所称的电动自行车指以蓄电池作为能源,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者电助动功能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和未在工信部名录的低速四轮电动自行车。

通告提醒,要充分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公民应当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居民住宅楼内的公共门厅、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影响人员疏散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及充电……严禁电动自行车或电池入户充电。

上述通告中还提到,因违规充电行为引发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

编辑 郭庄 责编 邓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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