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四川内江市纪委监委发布通报,威远县小河镇原党委书记吕恒权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吕恒权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经商办企业;在大豆种植补贴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较大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矿产资源处置、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通报表示,吕恒权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有关规定,经威远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吕恒权开除党籍处分;由威远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吕恒权威远县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威远县小河镇第八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并继续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吕恒权是今年7月10日在小河镇党委书记的任上通报被查的。公开简历显示,吕恒权生于1973年4月,四川威远人,曾任威远县黄荆沟镇副镇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等职。2017年11月,他调任小河镇党委副书记,同年12月任小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21年5月至被查时,任小河镇党委书记。
红星新闻记者 姚永忠
编辑 包程立 责编 李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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