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一号牌,机动车号牌是车辆的“身份证”,然而,有些司机为了所谓的“方便”,竟然在号牌上“做文章”。12月11日,红星新闻记者从贵州交警处获悉,近日,贵阳交警在巡逻时发现一辆违停宝马轿车,经查,车是租的、车牌是买的、螺丝是活动的,而司机的驾驶证也已经被吊销了……
交警介绍,12月2日18时,贵阳市南明交警在花果园中山南路金融街路段巡逻,保障道路交通秩序。18时许,巡逻民警发现一辆黑色宝马牌轿车在路边违停,正值晚高峰期间,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由于车内无人,民警便通过大数据查询车主信息。
经查,该车号牌为一辆福特蒙迪欧轿车所有,由于无法联系该宝马车真实车主,民警通知排障车准备对该车进行拖移,排障车到达现场正在进行拖移操作时,该车驾驶人肖某及朋友来到现场。
此时,民警发现该车牌上的螺丝被动了手脚,并非正规固封螺丝。在问及肖某该车情况时,肖某称:车是他在一家租赁公司租的,他和朋友从福建漳州开车到贵阳玩耍,而肖某之前因在实习期开车超速,其驾驶证被注销,担心再次产生超速违法的他将该车开上高速后,又自作聪明把通过非法渠道购买的车辆牌照换上……
随后,民警在车辆后备箱找到该宝马车的真实牌照,而肖某仍抱有侥幸心理,他跟民警“打太极”,坚称自己从未驾驶该车,于是民警将该车扣回交警队作进一步调查处理。民警通过调取该车行经路段的监控视频及照片,确认该车确为肖某驾驶。
12月3日20时许,肖某来到交警队接受处理,在事实面前,肖某对自己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对肖某无证驾驶套牌车的违法行为开具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告知其在规定时限内到交管局南明区分局接受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交警提醒,号牌是车辆的“身份证”,一辆车也只能拥有一个车牌号码,且这个号牌必须是由车管所发放的正规车牌,自制车牌、套牌、假牌都属于违法行为,使用假车牌严重扰乱了交通秩序,损害他人利益,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对于“假套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若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发现后定会受到严惩。
红星新闻记者 蒋麟
编辑 潘莉 责编 冯玲玲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