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借车开撞上人行天桥,逃逸后谎称是“朋友”开的 交警:行拘6日

男子借车开撞上人行天桥,逃逸后谎称是“朋友”开的 交警:行拘6日
2025年01月09日 12:48 红星新闻

1月9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交警六分局获悉,日前,成都三环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驾驶员借用朋友车辆发生事故后当场逃离,警方将其抓获后,依法对李某某作出6日拘留的行政处罚。

1月6日上午8时40分许,一辆橙色越野车沿三环路内侧辅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桂溪立交桥时,车身向左偏斜后,与左侧隔离护栏发生碰撞,随后又与一辆红色小型轿车发生碰撞,最后冲上右侧绿化带,撞上一座人行天桥后才停下。现场群众见状,迅速将越野车驾驶员从车内救出,但这名驾驶员脱困后,并未留在现场,而是独自打车离开。

▲男子被群众救出

事故发生后,成都交警六分局立即展开调查,寻找这名肇事逃逸的驾驶员。通过查询车辆信息,办案民警联系上车主,并询问事故相关情况,车主反映车辆借给朋友李某某使用,自己对交通事故情况并不清楚。

随后,车主将李某某带至事故现场,面对民警的询问,李某某闪烁其词,称事故发生时是自己的朋友驾驶车辆,该“朋友”因赶火车已离开成都,自己联系不上。民警经过调查,很快识破其谎言,通过调取监控发现事故发生后车辆内并无其他人员,车辆驾驶人就是李某某。

因涉嫌肇事逃逸,民警依法将李某某带回交警六分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并通过检测排除了李某某酒驾和毒驾嫌疑。面对民警询问,李某某承认,因当天早晨在开车时精神恍惚、注意力不集中,导致操作不当引发事故。因为借用朋友车辆发生严重的事故,导致车辆严重受损,自己想要推脱责任,便抱着侥幸逃离现场,并编造其他人驾驶车辆发生事故的谎言。

李某某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李某某作出6日拘留的行政处罚。

红星新闻记者 闫晓峰 

编辑 于曼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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