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沉默的大自然“发声”!福建漳州环境资源法官林微分享如何守护绿水青山

让沉默的大自然“发声”!福建漳州环境资源法官林微分享如何守护绿水青山
2026年09月20日 21:10 红星新闻

9月2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征程上的奋斗者”中外记者见面会,请法院系统代表围绕“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让群众获得感更实更足”与中外记者见面交流。

会上,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林微分享了环境资源审判庭探索生态技术调查官制度的故事。

▲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林微 杨楠 摄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进入专业化发展新阶段。林微一同成长,带领生态审判团队先行先试,在全国率先探索生态技术调查官制度:当案件涉及林业、海洋、土壤等专业问题时,法官把专家请入法庭,协助法官办案,出具专业意见,让损害算得清、修复能落地。同时,他们还创新类型化生态司法修复机制,让破坏生态者主动修复自然。

审理一起污染环境罪案涉土地的修复时,被告人将含有污染物的废液直接倒进土里,土地寸草不生。被告人的行为固然要受到刑事惩罚,但是被污染的土壤怎么办呢?传统的修复费用很高,被告人无力承担。林微说,后来,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参考了专家的意见,采取了一种更加经济可行的修复方案。在修复初期,通过清洗技术给土壤“洗澡”,在修复中期种下能够“吃掉”污染物的植物,前后历时两年,仅用四分之一的修复费用就让这块土地恢复了生态功能。修复验收后的土地郁郁葱葱,绿意盎然。

“这一切,都是为了把环资案件办准办好,让判决不只是惩罚,更要让被告人在参与修复过程中懂得污染的危害、修复的艰难和土地的宝贵,让受损的大自然重新焕发生机。”林微介绍,如今,在福建高院推动下,这项探索从漳州走向全省、全国,生态技术调查官制度写入人民法院“六五改革纲要”。

林微说,环境资源审判定分止争难,因为环境资源法官面对的纠纷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更有人与大自然的冲突,而大自然作为“沉默的当事人”,是无法为自己发出声音的。

九龙江是福建省第二大河,作为重要的水源地,关系到沿岸群众的用水安全和汛期安危。据介绍,2023年,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滥伐林木案,被告人无证砍伐水土保持林1000多株,造成九龙江一处支流出现水土流失。村民们担忧,这片林子能否恢复;汛期来临,受损的山体能否护住下游村落的安全。

法官在调查中发现,砍伐地的桉树可以自然生长,无需重新种植,但是水土流失的后果会沿着水系传导,而同一支流的另一处地方坡更陡、水更急、风险更大,如果在那一处做护岸涵水工程,效果更好,更能护住下游村落的安全。于是,法院引导被告人签订了异地替代性修复协议,将10万元的修复费用于该河道的治理。

如今,工程完工了,溪岸修好了,水变清澈了,出行安全了,村民们心里的石头落地了。林微说,环境资源审判的定分止争,判的是案子、护的是家园、安的是民心。

红星新闻记者 胡伊文 北京报道

编辑 许媛 审核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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