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錐編·左傳正義
七 庄公十年
一
“其乡人曰:‘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
按《说苑·善说》篇记东郭祖朝上书晋献公问国家之计,献公使告之曰:“肉食者已虑之矣,藿食者尚何与焉?”祖朝曰:“食肉者一旦失计于庙堂之上,臣等之藿食者宁得无肝脑涂地于中原之野与?”曹刿谓“肉食者鄙,未能远谋”,尚含意未申,得祖朝之对庶无賸义。
【增订三】吴曾《能改斋漫録》卷一四早以东郭祖朝语与曹刿语并举。
陈子昂《感遇》之二九:“肉食谋何失?藜藿缅纵横!”注者仅引《左传》释之,未窥其渊源《说苑》也。
二
“公曰:‘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注》:“祝词不敢以小爲大,以恶爲美。”
按桓公六年,随侯谓季梁曰:“吾牲牷肥腯,粢盛丰备,何则不信?”二“信”字同义。鲁、随二君之意,则如僖公五年,虢公所谓:“吾享祀丰洁,神必据我。”“加”者,夸诬失实也,爲“信”之反,杜注得其解。
襄公十三年,“君子称其功以加小人,小人伐其技以冯君子”,《注》:“‘加’、陵也”;则同于昭公元年,祁午谓赵文子曰:“犹诈晋而驾焉”,《注》:“‘驾’、陵也”,而与此“加”异。
《管子·五辅》篇:“少不陵长,小不加大”;《论语·公冶长》子贡曰:“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尉缭子·战权》:“求而从之,见而加之,主人不敢当而陵之”;或《全唐文》卷五二八顾况《信州刺史刘府君集序》:“行加人,言胜人,……物恶其上,自然不容”;即皆后“加”,非前“加”也。
段玉裁《经韵楼集》卷五《与章子卿论“加”字》引《史通·采撰》篇、韩愈《诤臣论》及仆固怀恩《陈情书》,谓唐人用子贡“加诸”语,义训皆与《说文》合:“加”者,“诬也,譄也”。此段氏墨守许书之说,不爲笃论。子贡之言“加”,今语曰“欺压”;《说文》之训“加”,今语曰“欺哄”。
《礼记·儒行》:“不临深而爲高,不加少而爲多”,郑玄注:“不以己小胜自矜大也”,孔颖达疏:“不加增少胜,自以爲多”,作夸诬解;而《孔子家语·儒行解》此二语王肃注:“言不因势位自矜庄”,则作陵驾解。郑同《说文》,王同子贡。
唐人用“加诸”,虽出《论语》,实乖本义,未可引《说文》助之张目。《左传》用“加”,兼备两意之例。此节之“勿敢加也”,则段氏所谓“诬”、“譄”耳。古人每曰“加诬”,或曰“加增”,皆言虚夸不信。
《公羊传》庄公元年,“夫人谮公于齐侯”,何休《解诂》:“如其事曰诉,加诬曰谮”;《战国策·秦策》一苏秦说秦惠王曰:“繁称文辞,天下不治”,高诱《注》:“去本事末,多攻文辞,以相加诬”;《三国志·魏书·公孙渊传》裴松之《注》引《魏略》载渊表:“缘事加诬,僞生节目”。此“加诬”之例也。
《谷梁传》昭公二五年,“鸜鹆穴者,而曰巢;或曰:‘增之也’”,范甯注:“加增言巢尔,其实不巢也”;《汉书·于定国传》永光元年诏责曰:“郎有从东方来者,言民父子相弃。丞相、御史、案事之吏匿不言邪?将从东方来者加增之也?”此“加增”之例也。均合乎段氏所谓《说文》义训者。
《北齐书·高干传》:“以匹夫加诸,尚或难免;况人主推恶,复何逃命!欲加之罪,其无辞乎?”;《旧唐书·宣宗纪》大中三年九月《制》黜李德裕:“诬贞良造朋党之名,肆谗构生加诸之衅”;《全唐文》卷六三四李翺《百官行状奏》:“虚称道忠信以加之”;张鷟《游仙窟》:“岂敢在外谈说,妄事加诸?”;敦煌变文《燕子赋》:“所被伤损,亦不加诸,目验取实。”此又唐著作中用“加”、“加诸”之可助段氏张目者,“加”、“加诸”同义;《北齐书》语意尤明,《游仙窟》、《燕子赋》固段氏所勿得见耳。
【增订四】《全唐文》卷九五武后《禁僧道毁谤制》:“更相谤毁,务在加诸”;卷三〇六张楚《与达奚侍御书》:“复恐旁人疎间,贝锦成章,……彼欲加诸”;皆如段氏所谓与《说文》义训合者。
三
“可以一战,战则请从。”
按曹刿与庄公三问三答。《国语·吴语》越王句践以伐吴问申包胥,五问五对,又《越语》下句践以伐吴问范蠡,六问六对;《韩非子·外储说》右上晋文公以“其足以战”问狐偃,七问七对;三人始皆曰:“未可以战也”,“未可也”,“不足”。机杼与《左传》此篇剧类,唯收梢各异。事之相类欤?抑纪事之相仿耶?
四
“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克之。”
按僖公二十八年,子犯曰:“其衆素饱,不可谓老”;“饱”即“盈”,“老”即“衰”也。《孙子·军争》篇:“故三军可夺气”,曹操、李筌、杜牧等无不引曹刿此数语爲注。《南史》卷二五《张兴世传》记兴世拒刘胡来攻曰:“贼来尚远,而气骤盛矣。夫骤既力尽,盛亦易衰,此曹刿所以破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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