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女人领回家生孩子"不是犯罪?律师观点交锋

"捡到女人领回家生孩子"不是犯罪?律师观点交锋
2026年11月04日 16:38 看点资讯

山西一名女硕士卜某患精神疾病走失十余年,被找回后发现其已与男子张某军育有一双儿女,且卜某还曾遭到张某军同村的两名村民张某国、张某林性侵,此事曾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11月4日,卜某遭性侵案在山西省左权县人民法院开庭宣判,和顺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张某国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2年。张某林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两名被告人当庭表示不上诉,本次宣判约60名人员旁听。

此前报道,今年1月22日,检察机关对张某军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决定书载明,检方认定张某军与卜某长期共同生活、育有子女,不构成强奸罪;张某军还曾把自己与卜某所生的一名婴儿送养,收取了4万元费用,检察机关也认定张某军因生活困难送养,属于民间送养,不构成犯罪。

对此,有网友质疑:捡到一分钱要交警察,捡到一个女人领回家、还生了孩子,怎么就不是犯罪?律师严嫣认为,“捡到没有报警这个行为不是犯罪行为”,但明知对方精神分裂仍发生性行为就是犯罪。律师孙建保则直接表示:认定不构成刑事犯罪,让人难以接受。行为若构成犯罪就应依法认定,但可以在认定犯罪的基础上考虑从宽处理。

编辑: 杨诗劼

责编: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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