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不报,时辰未到。继财务顾问“先走一步”遭罚后,幕后主使者终于也步其后尘迎来了对自己的惩处。
科融环境(300152)10日午间公告,公司于9日接到控股股东徐州丰利通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关联方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司实际控制人毛凤丽被罚终身证券市场禁入,并已申请辞去公司董事等职务。
多份告知书显示:
——天津丰利等涉嫌披露虚假信息议案,拟决定对天津丰利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毛凤丽、张永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杰能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的罚款;对贾红生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的罚款。
——毛凤丽涉嫌泄露内幕信息、余树林涉嫌内幕交易一案,拟决定对毛凤丽处以60万元的罚款;没收余树林违法所得175.06万元,并处525.18万元的罚款。
——丰利财富(北京)国际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涉嫌挪用私募基金财产一案,拟决定责令北京丰利改正,并处以100万元的罚款;对毛凤丽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张永辉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
——拟决定对北京丰利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董事长毛凤丽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时任总经理张永辉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科融环境同时公告,已于近日收到毛凤丽的辞职报告,毛凤丽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务。
二级市场上,2017年12月1日科融环境股票停牌期间曝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涉嫌信披违规被立案调查,复牌后连吃5个跌停,八个月来最大跌幅超过六成,至今日(2018年8月10日)收盘,公司总市值距停牌前高点已缩水近30亿元,6万余股东苦不堪言。
财源在线提示:
《证券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高法《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七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实际控制人以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名义虚假陈述并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可以由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实际控制人追偿;实际控制人违反证券法规定虚假陈述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由实际控制人承担赔偿责任。
据此,因科融环境实际控制人虚假陈述行为而受损的投资者,可向该实控人及上市公司提出索赔诉讼。截止目前,财源在线律师团队已接受该案上百名受损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索赔条件:2016年6月28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期间买入科融环境且2017年11月30日仍持有的投资者,可搜索登录财源在线官网报名加入索赔预征集,并在获得赔偿前无须支付律师费用。
【维权小贴士】
近百家虚假陈述涉讼上市公司可起诉索赔
以下90多家上市公司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受损投资者可提起诉讼,索赔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及利息损失。曾经购买这些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上网登录财源在线官网查询详情或咨询、报名,符合索赔条件即可加入索赔诉讼。律师费是风险代理,股民不获赔不支付,诉讼费胜诉后返还原告。
2003年以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诉讼机制日趋成熟,投资者索赔成功的案例逐年增多,数十起已结案件中,约有80%以上的原告股民通过判决或者和解获得了现金或股票赔偿,赔偿比例大多在法院认定受损金额的30%~100%之间,平均约50%~70%。
“法律不保护权利的睡眠者”,“不告不究”是国内证券民事索赔的惯例。当前民事赔偿诉讼已成为维护股民正当权益的一种救济手段,适格投资者切勿在观望和不作为中错过诉讼时效,而白白丧失依法索赔减少损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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