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猫妹
最近,理财型保险卖得欢。
不少人动了心,但还拿不定主意。
有人出主意,你不如先“上车”,再“补票”。
先趁着还没停售,把保险买了,少买点,等后面整体收益率往下掉,再加保,等于提前锁定高收益。
毕竟,有些产品的条款里写了,客户有加保、减保的权利。
或者,即便条款里没写,有些保险公司会单独出份声明,来说明客户的加保、减保权利,还加盖公章表明这不是骗你的。
听起来真的像只亏不赚的买卖。
但你想过吗,这些写进条款里的事情,也能变!
最新一期银保监会下发的《关于近期人身保险产品问题的通报》,里面通报了一些“典型问题”。其中就有跟减保、加保相关的“问题”。
“条款中允许增加保额”、“减保规则不明确”,都被监管定性为违规。
监管这个通报一出,已经有保险公司立刻自查,然后关闭了年金险的加保通道。
所以,即便是这些写进条款里的事情,如果是被定性为违规,也可以不作数。
监管为啥会这么“计较”加保、减保?
一方面,减保规则,如果随意设定,那么就可能把长期保险异化为短期保险。
比如明明保障期限是终身,但是如果支持客户减保,那么可能几年以后,客户就可以把钱都领走了。
典型的“长险短做”,不符合监管的要求。
另一方面,如果客户可以加保,那么在利率下行阶段,客户就会利用加保规则,提前锁定高收益产品。
对保险公司来说,就会背上越来越重的利差损包袱。
上一轮利差损,有保险公司消化了十几年。
监管刚刚喘口气,现在又有保险公司在疯狂的边缘试探,而且玩得更大:之前是卖多少背多重的包袱,现在还带停售后继续往上加码的,让监管如何坐视不管?
合同里的白纸黑字明明写着可以加保、减保,只要说“保全规则变动”,保险公司就能停掉加保通道,“为所欲为”吗?
监管的通报里,是这么说的:
要求保险公司“做好已销售保单的服务保障工作”。
但具体怎么个服务保障法,监管也没说。
所以,处置的方法掌握在保险公司手里。
对保险公司来说,正确的方法也是知错就改,按照监管说的来做。
监管说违规的,那就马上整改,加保、减保停了呗。
如果消费者不同意,那么可能最多也就是全额退保。
之前也有保险公司销售的产品上了违规通报,因为销量不大,保险公司就全都给客户把保费退了。
像这种销售很久的,或者早就停售的产品,客户如果坚决不从,最后可能也就是到全额退保这个程度了。
一拍两散,当咱俩就没签过这个合同。
而且,猫妹觉得,如果真的出现利差损,保险公司可能做的不光是关闭加保通道这么简单。
早年那波利差损,有的保险公司还会派代理人游说,专门劝人退保呢。
买的啊,远没有卖的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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