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错电话 车险就不赔了?

打错电话 车险就不赔了?
2023年01月30日 07:30 大猫财经Pro猫哥

作者| 猫妹

开车出了事故,涉及到物损、人伤,需要保险公司赔偿的,一定要及时打车险报案电话。

否则保险公司可能不赔。

但如果打错了电话,是不是就一定会影响理赔呢?

2021年10月18日,老王的朋友驾驶老王的车,与路边树木相撞,造成车辆损坏。

事故发生后,老王的朋友向A保险公司进行报案。

A保险公司客服告知老王的朋友,事故车辆本年度未在其公司投保。

老王的朋友将该情况告知老王。

老王就自己联系救援,将事故车辆拖至修理厂。

第二天,老王通过第三人,联系到B保险公司理赔查勘员,说明事故情况,请求理赔。

但B保险公司以事故发生时老王未向交警报案,未拨打官方报险电话报险为由,拒赔。

修车,老王花了20140元维修费。

老王不服气,状告B保险公司。

看到这里,猫友可能有点糊涂。

怎么一会儿A保险公司,一会儿B保险公司的?

原来,老王的车一直在A保险公司投保,连续投保了好多年。

但是2021年保险到期后,他改成了在B保险公司投保。

事故发生时,车险是B保险公司承保的。

但是老王,情急之下,忘了这件事情,所以才导致老王的朋友报错了案。

老王,当时到底是有多“情急”呢?

事故发生的当天,老王的父亲下葬,所以他委托朋友开他的车去墓地。

而事故发生时,老王正在处理父亲下葬事宜,无暇顾及车辆发生的事故,也没时间细究为啥A保险公司说自己没投保,保险到底买哪儿去了。

料理完父亲后事,老王查找到车辆保险单,马上向B保险公司报险。

但保险公司不听解释,坚持以未通过交警出具责任认定、未拨打官方报险电话为由拒绝理赔。

法院会怎么判呢?

到底是坚持不报案就不能理赔,还是考虑实际情况,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于理,发生保险事故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是写进法律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但是,于情,老王确实事出有因,不是他想故意隐瞒事故。

父亲下葬,又

是新换的保险公司,情急之下,忘了自己到底在哪家公司投保也可以理解。在那个状态下,也没时间去细究,自己到底在哪家公司投的保,再去报案。

把车拖走,先解决眼下的问题,估计也是很多人这种情况下正常的选择。

最终,法院根据老王朋友(驾驶员)的陈述及其向A保险公司报险的通话录音、老王父亲的安葬证明、事故车辆此前一直在A保险公司投保的事实,认定事故发生的真实性;且老王在次日已经积极联系B保险公司解决理赔事宜,不存在故意拖延的情形,判决B保险公司应按保险合同约定对老王进行理赔。

虽然老王的钱,保险公司最终赔了。

但法官也提醒了,发生保险事故,咱还是得及时报案。

而且法官也提醒了一些报案小技巧,大家务必牢记:

单方事故发生后,要第一时间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进行报险,向保险公司说明事故发生的经过,若选择快速理赔方式,需向保险公司确定是否需要通过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除此之外,尽量保留报险时的通话录音,以备在发生纠纷时使用;如果是双方事故,有人员受伤或车损严重,应第一时间拨打120进行人员救治,然后拨打122进行报警,最后拨打保险公司报险电话,保证人员得到救治、损失得到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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