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思股份12月24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慕腾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炳坤、林集永自愿承诺,自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减持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承诺期间,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产生新增股份的情形,亦遵守该不减持承诺。若违反承诺,减持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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