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通化市:政府私分他人百套房产,践踏营商环境

吉林通化市:政府私分他人百套房产,践踏营商环境
2020年09月18日 15:08 领导参阅

近日,吉林通化市民薛永坡向媒体反映称,通化市原规划局(现通化市自然资源局)受市政府委托,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项目时,竟然将法院裁定的近百套产权清晰的房产,未经法院及当事人同意,就“私自”分配给多次上访讨房的回迁户们。

薛随即向通化市自然资源局提起行政赔偿,而该局答复,薛应当以该近百套房屋目前占有、使用和居住户为被诉主体,自然资源局主体不适格。

“你们把我的房子给分了,不找你们找谁?”薛永坡认为,“通化市政府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公然对抗法院的生效判决的行为是违法的。”

而通化市自然资源局熟知此事的相关科室负责人梁兵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直言,当初分房的背景是存在众多回迁户大量上访,维稳压力较大,分房时确实不知道房子已被法院判决,“法院也没和我们说。”

薛永坡告诉记者,“事后,通化中院为了帮助通化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掩盖上述违法行为,做出裁定,让我200套房屋一夜间化为乌有。我是上诉无门,欲哭无泪。”

那么,事情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回迁户上访讨房

坐落在通化市自然资源局旁边的红岭小区(原称为和兴苑小区),就是目前仍充满争议和纠纷的主角。

几个当年回迁至此的业主告诉记者,目前该小区因为没有产权,房子既不升值也不容易交易,而且小区的物业管理也不尽人意,大多数业主都对此怨声载道。

通化市自然资源局分管信访的副局长也向记者证实,其朋友也住该小区,业主们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

记者从回迁居民那里了解到,红岭小区早在2007年就进行了拆迁,但是项目进展缓慢,广大回迁户因此曾多次去市政府上访讨要说法。

记者发现,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至今还能找到该小区回迁户于2014年05月07日反映的《通化合兴苑回迁户无家可归》的问题,留言称:通化合兴苑位于通化国土局附近,这里的居民已经被拆迁整整七年了,漫长的七年,回迁的楼房至今未能竣工。有的老人已经等不及去世了,至死都未能得到一丝安慰,未能入住新房,死都不能瞑目。回迁户在外面租房子,有时候一年要搬好几次家,这几年流离失所。他们焦急的等待,一年又一年,在等待中煎熬,这个楼盘有多少冤屈啊。图片来源: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我们所得的反馈信息就是再等等,难倒还让我们再等七年,让我们等的头发都白了,心都碎了,我们老百姓有一个自己的房子不容易,谁能替我们这些小老百姓作主啊,维护一下我们基本的生存权力啊。”

“七年了,七年了,人生有几个七年,难倒我们等的时间还不够漫长吗?难道政府和开发商还要继续让我们回迁户和购房者继续在煎熬中慢慢等待吗?”

而对于这些留言,截至目前留言板上依然显示为“待回复”的状态。

有回迁业主回忆,因为无房可住,回迁业主和购房业主在2014至2017年间,多次组织有规模的上访讨房。

蹊跷分房

记者从通化市自然资源局了解到,通化市政府遂将和兴苑列为历史遗留问题,并委托原规划局为包保单位处理此事。

通化市自然资源局熟知此事的相关科室负责人梁兵告诉记者,和兴苑这个项目涉及的问题太多,有开发商欠钱、一房多卖、放高利贷者抢房等多种情况,“就是和你说一天,也说不明白。”

有分析认为,正是因为和兴苑的情况复杂特殊,涉及面较广,所以才会被政府指定包保单位进行处理。

据梁兵介绍,当时回迁户上访的维稳压力确实很大,所以先解决上访问题就成了包保单位的工作重心。

需要强调的是,和兴苑项目从建设之初就缺少相关审批手续,至今未能完善。对此有回迁住户表示,“我们如今就是住在违章建筑里面,手续如果能办,也不至于拖到现在。”

尽管和兴苑项目就坐落在自然资源局,也就是原国土局旁边,但是该项目违法建设的行为从一开始就未被遏制,任期野蛮生长,直至2015年11月完工。

如何平息信访者的情绪?当然是满足其条件,为其分房。“我们考虑到要满足群众的住房需求,要让回迁户住有其所。”梁兵说。

最终,“经多部门协调、配合,原址回迁户129户、集资户144户、棚改回迁户和全额购房户159户分批陆续入住。”

其中,薛永坡所诉争议的95套房屋,就分配给上述全额购房户中的一部分。

从委托包保单位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来看,首先解决回迁户的住房需求,初衷是好的,但是将没有手续的违章建筑分配给回迁户,不会带来后续问题吗?

梁兵对此表示,要先保证老百姓的居住权,手续可以补办。

但是对于薛永坡的房子被分配,梁兵则表示当时规划局却不知情,“同为成员单位的通化中院也没有告知。”

而薛的律师唐岩伟认为,规划局的说法没有道理,既然被列为历史遗留问题,就是因为问题多,情况复杂,在处理问题时怎么能不考虑是否涉及司法诉讼问题?“如果真不考虑,那他们的工作太草率了,就是不负责任。”

违法局中局?

那么,薛永坡在和兴苑的多套房屋,从何而来?

原来,2012年,和兴苑项目最早的开发商在开发过程中缺少资金,陆续分批向薛永坡借款2751.25万元,后期未能偿还,薛遂提起诉讼。

经法院确定评估机构评估,开发商同意用合兴苑的部分房屋,共计199套抵顶所欠债务及利息、执行费、评估费共计3800.8945万元。

2015年1月21日,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通中执字第58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合兴公司抵顶债务的部分房产的“财产权自本裁定书送达薛永坡时转移,薛永坡可持本裁定书到有关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自此,合兴公司抵顶债务的199套房屋为薛永坡所有。

但是由于和兴苑属于违法建筑,无法办理产权手续,于是这199套房屋就一直处于闲置状态。

薛永坡告诉记者,通化市原规划局在分房过程中,从未与其联系过,至于为何分了他的房子,薛表示不知所然。“但是我听说是因为当时市政府信访压力太大,房子又不够分,但是我的房子又闲置在那,所以他们就动了歪脑筋。”

记者了解到,通化中院“因众多案外人持续提出异议、信访,法院启动执行审查程序。”并于2019年7月23日撤销该院在2014年作出的上述“58号”裁定。

薛永坡说,此裁定让他的199套房产化为乌有,目的就是为了掩盖通化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违法分房的事实。薛永坡就此已经提起执行异议,目前尚未有结果。

“不管怎么说,规划局分房子的时候,我的房子还是受法律保护的,政府应该对此负责。”

还需要强调的是,当初通化市原规划局之所以会自行分配房屋,是因为市政府决定出资委托企业建设和兴苑的未完工程,“所以政府有权进行分配。”

而在采访中梁兵告诉记者,政府接手后,后期建设费用将近1.3亿元,但是由于该项目涉及的账目问题太过复杂,目前该笔建设款尚未拨付。

2015年就交房了,政府至今还欠着开发商的钱?

“政府不会差这点钱,一定会给的,目前相关细节正在积极处理。”梁兵说。(记者郭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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