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景难题:拿到伤残鉴定后去世,赔偿金还能要吗?
2020年,张先生(化名)因交通事故被鉴定为九级伤残,起诉要求肇事方及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护理费及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8万元。一审法院判决支持其诉求,但被告保险公司提出上诉。
二审期间,张先生因病离世,保险公司主张“残疾赔偿金应计算至其离世当天”,拒绝全额赔付。
这一争议并非孤例。许多家属面临相似困境:
受害人伤残鉴定后离世,残疾赔偿金是否“终止”?
家属能否继续主张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
法律分析:残疾赔偿金的性质与赔付规则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17条、第25条,残疾赔偿金的赔付规则如下:
司法实务中的两种观点争议
支持赔付:残疾赔偿金是“财产损失”,赔付金额在鉴定时已固定,家属有权继承;
反对赔付:受害人离世后不再有“未来收入损失”,应仅赔付至离世前。
法院主流裁判观点:
法院普遍认为残疾赔偿金不因受害人离世而减少。理由包括:
赔偿金是对伤残导致的劳动能力丧失的补偿,与生命权无关;
请求权在伤残鉴定时已产生,家属可依法继承。
解决方案:家属主张赔偿的3个关键步骤
1. 及时起诉,固定赔偿请求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88条,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3年;
操作建议:
在诉讼时效内起诉,避免丧失胜诉权;
若诉讼中受害人离世,家属可申请变更为原告继续诉讼。
2. 保存证据,证明赔偿金性质
必备材料:
伤残鉴定报告(证明伤残等级);
医疗记录、收入证明(证明劳动能力损失);
受害人户籍、年龄证明(用于计算赔偿年限)。
3. 明确赔偿金范围,拒绝“打折赔付”
计算公式:
残疾赔偿金 = 受诉地年度居民收入 × 赔偿年限 × 伤残系数 (例:十级伤残系数为0.1,九级为0.2,以此类推)
争议应对:若被告主张“按实际生存天数计算”,可援引《解释》第25条“定型化赔偿”规则反驳。
关联问题简答
Q1:若赔偿金未支付完毕受害人离世,家属能否继续追讨?
A:可以。残疾赔偿金属受害人遗产范围,家属可通过继承权主张剩余款项(《民法典》第1122条)。
Q2:调解协议约定“分期赔付”,受害人离世后能否要求一次性支付?
A:需看协议条款。若协议未明确“离世后终止赔付”,家属可要求继续履行(《民法典》第509条)。
法律保护“定型化赔偿”,家属权益不受影响
残疾赔偿金的核心逻辑是“劳动能力丧失即应赔偿”,其金额在伤残评定时已固定。无论受害人是否在世,赔偿义务人均需全额支付。
家属需注意:
及时主张权利,避免诉讼时效风险;
保存完整证据链,证明赔偿金计算依据;
拒绝“变相扣减”,坚持法律规定的定型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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