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菏泽职业学院频频遭到法院的强制执行。
11月1日,菏泽职业学院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24.37万元,执行案号(2024)鲁1702执恢2585号,执行法院为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值得注意的是,在10月29日,菏泽职业学院刚刚被牡丹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标的金额高达2166.05万元。
相关法律文书显示,菏泽职业学院此次遭法院强制执行主要是因为拖欠房屋租金所致。
2018年9月30日,菏泽职业教育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与菏泽职业学院共同签订《备忘录》一份,约定菏泽职业学院按照每天每平方米1.2元的标准使用菏泽华鼎置业有限公司所属的华鼎学府小区22#楼作为教育教学、实验实训使用。
2020年1月22日,菏泽职业学院向菏泽华鼎置业有限公司银行账户转账10万元,汇款附言:创新创业大楼租金。
但是,除了这笔10万块的租金外,菏泽职业学院并未再支付其他费用。
“按照《备忘录》约定,贵院每天每平方米应支付租金1.2元。该办公楼实测面积9605.03平方米,自2018年9月30日至2023年3月31日止,欠租金1900万元,利息300万元,合计2200万元。”菏泽职业教育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在2023年4月份向菏泽职业学院发送的催款函中表示,自签订《备忘录》至今,菏泽职业学院一直未按《备忘录》约定支付租金,“贵院长期拖欠租金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我公司及下辖公司菏泽某某置业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在此,郑重致函贵院,请贵院收到此函后五个工作日履行付款义务 ”。
迟迟无法拿到租金的菏泽职业教育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最终将菏泽职业学院告上法庭。
虽然菏泽职业学院表示菏泽职业教育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尚欠其188.84万元,但是并未提起反诉,其辩称的理由并未获得法院采信。
一审判决显示,菏泽职业学院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菏泽华鼎置业有限公司支付2018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的租金16414789.38元及自2023年4月1日起至双方租赁合同终止履行之日止的租金(按照1.2元/㎡/日的标准及总面积8381.44㎡根据租赁期限计算)。
此次遭到法院的强制执行也表明,菏泽职业学院并未按照法院判决要求支付租金。
公开信息显示,菏泽职业学院由原菏泽财经学校、菏泽工业学校和菏泽农业机械化学校(职工中专)三所学校合并而成,于2007年开始筹建,2012年12月正式成立。
学校占地865亩,拥有现代化的教室、实训室、图书馆、宿舍、智慧餐厅等,总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拥有人工智能产学研中心、高端装备实训中心、文旅幼教实训中心、网红直播基地等校内实训基地10万多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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