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文: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文: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
2023年01月09日 21:07 派财经官微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文: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1月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派财经官微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