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法二审通过 18个税种仅剩5个待立法

关税法二审通过 18个税种仅剩5个待立法
2024年04月26日 22:54 贝果财经

本报记者 杜丽娟 北京报道

税收法定再进一程。

4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以下简称“关税法”),并明确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在关税法完成相关立法后,我国现行18个税种中已有13个税种制定了法律。(注释:目前尚未立法的5个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

关税是以进出口货物和进境物品为征税对象,由海关在进出口环节征收的税种。关税征收事关国家主权和利益,既是财政收入重要来源,也是实施宏观调控和贸易、产业政策的重要手段。

据了解,通过的关税法共有七章72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税目和税率、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和特殊情形关税征收、征收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

对于这些内容,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在接受采访时说,从二审内容看,关税法基本保持了现行税制稳定,税负水平也总体保持不变。“也就是说,关税法主要是将目前适用的暂行条例等行政法规上升为法律,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原则上并未就税制等内容做较大的修正。”施正文说。

对业界来说,关税法完成立法后,制度将更完善,也更具权威性,这对推进税收法定具有积极意义。

事实上,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早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关税法就被作为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不过,一直到2023年10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才对关税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之后,关税法草案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在此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从各种渠道收到了多条意见反馈。

总体来看,这些意见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建议研究完善调整、发布税则的规定。二是建议细化明确进境物品、跨境电商税收相关规定。三是建议增加有关关税优惠的情形。四是建议将通关便利化改革的政策措施上升为法律。五是建议做好关税法与海关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的衔接协调。

施正文介绍,从目前通过内容看,部分社会公众的意见已在草案二审稿中吸收采纳。

4月23日,关税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会议中,有的常委委员提出,关税征收事关国家主权和利益,制定关税法是贯彻宪法关于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重要举措,建议增加“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之后,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这一意见。

此外,有的地方、部门、社会公众还提出,现行进出口关税条例对海关发现多征税款时的处理作了规定,建议将相关条款上升为法律。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增加规定:海关发现多征税款的,应当及时通知纳税人办理退还手续。

对于这些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王翔表示,制定关税法,在总体思路上主要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关税工作体制。二是保持现行关税税制基本稳定,税负水平总体不变,将进出口关税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上升为法律。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发展和安全,与现行法律制度做好衔接,并为进一步深化改革预留空间。四是根据关税的性质和特点,稳妥灵活设计相关制度机制,在遵循税收法定原则的同时满足相机调控实际需要。

近年来,伴随关税领域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变化,在总结进出口关税条例实施经验的基础上有必要制定关税法。“关税法的出台,对于发展对外贸易、扩大制度型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落实税收法定改革任务的一项重要举措。”王翔说。

而按照立法规定,2024年12月1日,关税法将正式施行。随着关税法完成立法,剩下5个税种特别是增值税法的立法备受关注,业界预测,关税法完成立法后,增值税法的立法将不会太远。

(编辑:孟庆伟 审核:郝成 校对:颜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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