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闻怪谈中的酒饮之事

奇闻怪谈中的酒饮之事
2022年05月25日 11:10 中国酒业协会

爱酒之人论酒,不可避免地会抱有一种先在观念:世间谁人不爱酒?天下孰物不爱酒?这种“推己及人”的逻辑常常会导致一种看似自然而然实则有些站不住脚的逻辑:物我同一。

既然我爱酒、贪酒、醉酒,那么,他人必然也是爱酒、贪酒、醉酒。既然人人都爱酒、贪酒、醉酒,那神仙鬼怪自然也不能免俗,同样也得是爱酒、贪酒、醉酒。这边是古往今来很多与酒相关的奇闻怪谈、传奇故事中内蕴的逻辑。

酒与鬼怪产生联系,是出于人们朴素的“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简单推论。而将这种朴素观念进一步深化、传播、固化的则是古代文人士子们笔下的种种传奇故事,其中又以“写鬼写妖高人一等”的蒲松龄最为经典。

鬼怪与常人无异饮酒、生活,这是蒲松龄《聊斋志异》中经常出现的场景。在这些场景之中,人与鬼怪杂处,又时有同饮、共醉的情况。

最典型的便是《聊斋志异·酒友》中记载的故事:“车生者,家不中赀。而耽饮,夜非浮三白不能寝也,以故床头樽常不空。”故事的主人公之一车生嗜酒如命,且有夜饮的习惯。某天夜里,“转侧间,似有人共卧者,意是覆裳堕耳。摸之,则茸茸有物,似猫而巨;烛之,狐也,酣醉而犬卧。视其瓶,则空矣。因笑曰:‘此我酒友也。’不忍惊,覆衣加臂,与之共寝。留烛以观其变。”发现有一只狐狸偷偷喝了自己的酒,还躺在了自己的床上睡觉,心中也是觉得有趣,于是就没有惊醒狐狸,还为狐狸盖上了衣服,然后继续睡觉。

夜半酒醒,狐狸醒来时化作“儒冠之俊人”,一人一狐因酒结缘,相见恨晚,约定再饮。“促膝欢饮。狐量豪善谐,于是恨相得晚。”后来狐狸多次与车生共饮,为了报答车生与酒共饮之情,“狐曰:‘屡叨良酝,何以报德?’生曰:‘斗酒之欢,何置齿颊!’狐曰:‘虽然,君贫士,杖头钱大不易。当为君少谋酒赀。’明夕,来告曰:‘去此东南七里,道侧有遗金,可早取之。’”如此多次给车生指明发财门路。直到故事的最后“后生卒,狐遂不复来。”在车生死后,狐狸也再不出现,恰如钟子期死后,伯牙不复弹琴,人与鬼怪之间亦有此等情谊,此番情谊正是缘起于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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