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出台《船舶污染物接收船运营管理办法》

江苏南通出台《船舶污染物接收船运营管理办法》
2023年09月15日 15:52 笛笛叫船

9月15日,江苏省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发布消息,新修订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船运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标志着交通运输部门对“苏通洁001号”船的监管有规可矩了。该船承运人杨永毅透露,目前他们正在按照新的要求调整运营模式和相关规定等。

近年来,南通在内河水域建成377个垃圾收集设施、213个雨污水收集池和5个集中上岸点。为加强对内河水域、特别是对船舶污染实行严控严管,2019年,南通市政府投资150万建造了“苏通洁001号”内河船舶污染物多功能接收船,并于11月底由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给南通净安船舶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运营。公司接手后,按照“定点接收与巡航收集相结合”的原则,无偿接收停泊区、待闸区的船舶污染物,并转运上岸处置,与港口、环卫、污水处置单位形成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所有环节的无缝对接,采用“船-岸”和“船-船-岸”两种模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7个船舶污染物集中上岸点为基础,全面开展内河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目前,该船年服务船舶量上升至5000艘次左右。

据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建立可追溯、可核查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运行机制,规范船舶污染物接收船运营方运营行为,“办法”明晰并明确了运营水域为南通市区内河干线航道——重点为通吕运河市区段(长江口至G15高速路大桥)、九圩港河市区段(长江口至铁路桥、九圩港水闸下游内河水域)、通扬运河市区段水域(五叉河口至十八里河口、通州与如皋界至九圩港河)。同时,“办法”还规定了每天运营时间和接收污染物船舶艘次等内容。

据悉,执法支队已经成立了船舶污染物接收船运营管理考核小组,具体负责牵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船运营管理考核工作,每周不少于一次通过VITS、AIS、CCTV、“船E行”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对船舶污染物接收船运营时间、运营轨迹、运营工作量以及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支队每季度对运营方进行百分制考核,考核结果分别按一定比例支付季度运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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