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调控加码 多地再出手,新手段“房价涨停板”效果显著!

楼市调控加码 多地再出手,新手段“房价涨停板”效果显著!
2018年07月14日 14:28 iFowin财经

本文总计约1700字,欢迎您的阅读,也可以说出您的意见和看法......

进入7月,云南昆明、大理、河南等地纷纷出台房地产调控新举措,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在全国30个城市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

其中,新手段“房价涨停板”效果显著,最早实施的两个城市,房价已经稳定。

最早设置房价“涨停板”的城市,房价已稳定

2018年7月10日,与福州市相邻的沿海城市福建省宁德市,发文精准调控楼市,设下新房均价每年涨幅6%的“涨停板”;2018年下半年涨幅控制在3%以内。

“涨停板”的房价限制并非宁德市首创,2016年3、4月间,江苏省省会南京和苏州先后发文,新建商品住宅的涨幅一年内最多只能涨12%。

2016年3月18日,苏州市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苏州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其中规定,

“在对外销售时,同批次房源应当一次全部公示销售价格,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宜调高,6个月内调高幅度不宜超过6%,12个月内不宜超过12%,同一批次房屋间价格不得调剂使用。同一批次不同类型房屋价格可以区别定价。下一批次备案预售价格不宜高于上一批次同类型房屋成交均价的6%。”

同年4月21日,南京当地官方微博发布称,

南京将加强房地产市场引导,主城六区、江宁、浦口商品住宅项目,申报均价每平方米2万元以下的,年化涨幅不宜高于12%;每平方米2到3万元的,年化涨幅不宜高于10%;每平方米3万元以上的,年化涨幅不宜高于8%。

前者是时间的范畴,后者是单价的涨幅,限价之下,2017年的苏州和南京占去“房价四小龙”半壁江山。

新房与二手房之间的价格明显倒挂,让购房者产生“买到即使赚到”“面包正在特卖”的心理,使下浑身解数参与验资摇号彻夜排队,使得地理位置、学校交通等配套较好的新盘与这一切欠佳的楼盘形成冰火两重天。

根据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的统计数据计算,苏州新建商品房2017年3月成交均价同比涨幅28%,南京新房4月同比涨幅25.3%,双双超过12%的最高涨幅。

而到了2017年12月,苏州新房价格均价出现了转折,跌幅10%;南京的涨幅也大为收窄,为7.1%。

限价两年后,苏州新建商品房2018年3月成交均价同比涨幅为-5.5%,南京新房2018年4月同比涨幅5.8%,房价已相对稳定。

楼市调控加码,多地为何再出手?

12日晚,《央视财经评论》栏目邀请到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学术委秘书长冯奎以及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首席经济学家万喆,深入剖析了这次多地为何再出手的原因。

冯奎:多地楼市密集调控彰显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

最近的一轮调控以来,一线城市、二线城市成交都比较清淡,但部分三四线、四五线城市出现过快上涨的势头,一些地方出台限涨的政策,也是打补丁的政策。

但是从更长远的政策信号来看,反映出地方政府层面对于调控不放松的决心。

这一轮调控从2014年以来经历多轮,很多人在猜测这样的调控是否到头了?但从现在来看,这样的调控远没有到头。

7月份以来,很多的政策出台,显示地方政府对于房地产调控的决心没有松动,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信号。

楼市该如何调控?

冯奎:增加供给是楼市调控的长期之举

上半年调控,总体上还是达到了一些预期效果。

现在社会上有一种看法是房地产调控就是要把房价降下来,这只是事物的表象,实际上房地产调控是要达到稳定房价的目的,这是一个层次;

第二个层次是要降杠杆防风险,重要的是要稳住大家的预期,给房地产创造一个长远健康发展的环境,这个过程中,明显看到房地产调控的重大政策,体现了朝着长效机制方向迈进的努力,这一点值得肯定。

未来要做房地产健康发展,因此需要在土地供应方面,为整个未来创造条件。

万喆:既要打击楼市乱象又要培育市场机制

打击楼市乱象和黑中介,总结起来就会发现是信息的不对称。

信息披露是不实或者是虚假的,未来整个信息披露市场长效机制会建立,机制建立后,整个信息披露就会比较公开,这样公平公正就更容易达到。

万喆:降低房产金融属性助力长效机制建设

限贷是长效机制的一个表征,现在稳房价,最重要的就是要稳预期,这个预期最重要的就是居民对楼市或者对房子的一种金融属性的预期。

房住不炒,为什么有一些人会有投机的心态?

主要是因为这些年,在货币政策和一些其他宏观政策的刺激下,导致资产升值得非常厉害,所以普通居民心里会觉得房子是有金融属性的,买了它不会跌,不买它财富就会缩水。

减少房产的金融属性这才是重要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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