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州残保金征收优惠政策最新调整,如何应对新变化

2023年广州残保金征收优惠政策最新调整,如何应对新变化
2023年08月09日 09:48 自强科技集团

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减轻用人单位负担,近年广州市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仍按2008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80%执行,现调整为按《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8号〕规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征收标准上限增加近7倍。

什么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最新的残保金政策

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规定的比例的企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

计算公式如下

▪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人数可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

▪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即: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全年各月在职职工人数总和÷12个月。

▪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是指经本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认定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是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保金征收标准上限

《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8号)规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

经查税局系统,预申报2022年度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界面已打开,申报缴费期为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广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界面如图示:

目前从系统所显示,广州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10449元,125388元/年平均工资,征收上限按照要求是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即125388元的两倍250776元。如下图:

保障金征收优惠政策

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1.5%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上述优惠政策执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例:广州注册的300人规模的企业

经上述例举测算,征收标准调整后,征收标准上限增加近7倍,如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将剧增,且随征收标准上限的增加而逐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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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依据

《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

《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粤财社【2017】51号)

《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8号)

《关于公布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2023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23】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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