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全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指南,手把手教会你!

超全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指南,手把手教会你!
2025年03月17日 13:56 自强科技集团

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线上如何申请

如何跨省办理

今天一次性帮大家梳理清楚!

首先,大家需明确残疾人两项补贴是要残疾人主动自愿申请,不能等着政府发放。

申领方式

线下申请

1.户籍地申请残疾人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第二代)、《低保证》、《社保卡》等材料原件、2张2寸同版彩色白底证件照片,到户口所在的社区居委会(连队、村)办理申请手续。(具体资料要求以当地残联要求为准。)由监护人或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手续的,应提供监护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还应当提交委托书。

2.跨省通办

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以任意地申请、户籍地审核审定及发放的形式办理,申请人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可以向全国范围内任何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窗口提出,不受户籍地限制。同时,同步实现省内跨市通办、跨县(市、区)通办、跨乡镇(街道)通办。

线上申请

申请渠道

1.全国性平台:

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民政通APP等均可办理

操作示例:(以民政通为例)

微信或支付宝搜索“民政通”小程序 → 进入“办事专栏” → 选择“残疾人福利”→选择“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全程网办”→填写户籍地信息 → 上传材料 → 提交申请→等待审核结果(可在线查询进度)。

2.地方性平台:

浙江省: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申请 。

上海市:使用“随申办”小程序(微信/支付宝),搜索“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进行分项申请。

广东省:使用粤省事”小程序,点击“办事”页→“社会关爱”部分→“助残”选项→“补贴申请”选项→“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

重庆市:下载“渝快办”APP,在“民政服务”栏,点击“更多”,找到“残疾人两项补贴申领栏目点击进入申请平台。

申请流程

1.登录平台:

根据户籍地选择全国或地方指定平台(如户籍在浙江则优先使用“浙里办”)。

非户籍地长期居住的,可选择“跨省通办”功能 。

2.填写信息:

输入身份证、户籍信息、残疾证号等基础资料。

选择申请类型(生活补贴或护理补贴),需分项申请 。

3.上传材料:(上传的照片资料必须边界完整、内容清晰)

必需材料:

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照片。

第二代残疾人证或第三代残疾人证(残疾人证照片页和信息页)照片。

本人社保卡照片(提供开户行名称全称和开户行号)。

附加材料:

低保证明(申请生活补贴需提供)。

4.提交申请:

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系统自动推送至户籍地审核 。

5.审核与反馈:

户籍地审核:通常需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认定 。

进度查询:通过申请平台实时查看结果。

注意:

1、补贴资格认定和资金发放由户籍地负责,异地申请需通过“跨省通办”功能 。

2、非户籍地长期居住者需提供居住证明(部分地区要求) 。

3、审核未通过需补充材料的,需在指定时间内重新提交 。

审批与发放

1、社区居委会(连队、村)民政干事及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及入户调查工作,并通过社会保障员等社区工作人员调查了解申请人是否领取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等情况。

申请材料齐全、调查情况属实、符合申请条件的,在社区居委员会(连队、村)公开栏张榜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在《审批表》上签注审核意见、盖章,在5个工作日内将《审批表》连同其他证明材料一并报街道(团场、乡镇)审核

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2、街道(团场、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和抽查工作,并通过社保分局(所)调查了解申请人是否领取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等情况。

申请材料齐全、调查情况属实、符合申请条件的,在《审批表》上签注审核意见、盖章,将《审批表》连同其他证明材料一并报市(县)残联。

不符合条件的,转由社区居委员会(连队、村)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3.市(县)残联在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残疾状况进行评审,符合条件的,在《审批表》上签注评审意见、盖章,将相关材料转送市(县)民政局审批。

市(县)民政局在接到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审核,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职能部门对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等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审批表》上签注审核意见、盖章。

审定合格后由民政局和残联联合报送市(县)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

补贴发放及监督管理

1、残疾人两项补贴经费所需资金,纳入市(县、乡镇、团场)年度预算。

2、残疾人两项补贴经费实行专账户管理,专款专用,由财政、审计和监察部门负责残疾人两项补贴经费的监督检查和审计。

3、符合补贴资格条件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由街道(团场、乡镇)民政科(办)及残联共同造册每月报本单位财务科(核算中心)拨款,通过银行社会化发放。

注意:

1、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可以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以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镇低保家庭的收入。 3、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可以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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