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活埋案”细节曝光,8个孩子围杀21岁小伙,现场视频太惊心……

“甘肃活埋案”细节曝光,8个孩子围杀21岁小伙,现场视频太惊心……
2022年08月12日 07:30 北国小甜瓜工作室

这两天,一条骇人的新闻,引起轩然大波。

甘肃省永昌县,一名21岁男子被殴打并活埋。

作案的,竟是8个未成年的孩子......

01

8月9日,永昌公安发布了一条警情通报。

这条看似常规的通报,却瞬间引爆全网。

事情大体是这样的:

14岁的男孩小郭,有一个女朋友。

21岁的小毛通过同学介绍,认识了小郭的女友,并疑似跟踪了她

小郭发现后,非常不满,产生了报复念头。

7月29日,14岁的小郭召集了7个“小伙伴”(都是未成年人),殴打和折磨了小毛整整两天。

被打昏迷后,这8个人竟然把他活埋了。

另一边,小毛的爸爸发现儿子失联后,报了警。

警方也很快抓到了小郭一伙人,得到小毛被活埋的线索。

可是连夜挖出来时,之前生龙活虎的小毛,已经成为一具尸体。

这几个人在殴打小毛时,有女生在旁边录了视频。

事后还发到网上炫耀。

流出的部分视频,就算进行了模糊处理,还是看得人触目惊心。

视频中,一名男子被迫脱掉身上的衣服,跪在地上。

旁边的几个男孩把他打倒,轮番过来拳打脚踢。

被打男子不断发出的哀嚎与求救声,听得人心颤。

据知情人透露,打人者中有6人是当地某中学的学生,平时就属于长期不服管教的混混。

目前,具体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但整个事情,真是惊得人一身冷汗。

一群14岁的孩子,因为情感纠纷,活埋了一个21岁的成年人。

幼稚的作案动机,残忍的作案手法。

正如网友所说,这条新闻的信息点,每一条都让人震惊。

02

现在很多人都在关心,这8个孩子到底要不要负刑事责任。

虽然他们打死了一个活生生的人,但他们都还是“孩子”啊。

网友们愤怒地表示:

“希望严惩,未成年不是免死金牌。”

“他们是不是知道未成年人可以不用死刑,才敢如此肆无忌惮地活埋一个人?!”

有律师分析,这个案件中,8个孩子将人殴打昏迷后活埋,从主观上来讲,他们就没想让毛某某活着。

而这已经属于故意杀人,所以涉及到的是刑事责任,起作用的是刑法。

在这里跟大家讲个新消息。

2021年3月1日开始,我国对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做了调整。

由原来的14周岁下调到了12周岁。

在警方通报中,我们可以看到,主犯郭某某已经年满14周岁。

那么,他大概会面临以下处理:

1.会负刑事责任,毋庸置疑。

2.因为没满18岁,所以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未成年人不会被判决死刑,最多只能无期徒刑。

在我国刑法中,无期徒刑也不是字面意义上的“关到死”。

被判无期的罪犯,可以根据具体表现减为有期徒刑20年以上22年以下,不能少于13年,在具备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假释,重获自由。

也就是说,这些杀人的残暴孩子,短则13年,长则22年,就可以重获自由。

日后“重出江湖”,他们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吗?

太难说了。

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曾公布一组数据:

初次犯罪年龄小于11岁的,有65%的人会重新犯罪;

12-15 岁的,再犯率为 54%。

所以,如果有一天这些少年杀人犯重获自由,很可能再次对社会造成威胁。

这担忧并不是多虑,之前有过太多血淋淋的案例。

03

2004年,黑龙江。

13岁的赵力宝,受不良电影的影响,心生邪念强奸了一个同村14岁的女孩明芳。

当时,赵力宝因不满14周岁,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很快就被释放了。

但在2005年,赵力宝为了报复,竟再次翻入女孩家中,当着女孩的面,连捅女孩母亲19刀。

这个可怜的母亲,不但没有为女儿等来公道,自己还被作恶者捅死了。

你以为这已经很可怕了,但还有更可怕的。

2010年,13岁的韦某,掐死了同村的4岁男孩。

同样因未满14周岁,韦某10天后便被释放。

2011年,他竟然又用水果刀捅伤了同村的6岁女童,并差点把她淹死。

这次,已经14岁的韦某,被判了6年。

可是出狱后,他又奸杀了一名11岁的女孩。

韦某的乡亲无不感叹:

“他没放出来就好了。”

我们常讲,杀人偿命。

只是法律又需要考虑未成年人心智尚不健全,要给他们接受更多教育、重新做人的机会。

如果所有犯重罪的孩子都一律“杀无赦”,就一定会误杀很多本可以改好的孩子。

电影《误杀》里面有一句台词:

“有的孩子是孩子,有的孩子是禽兽。”

但问题在于,到底哪些孩子是可以改好的孩子,哪些孩子是改不好的禽兽?

又实在不好分辨。

这是法律和人类的难题。

04

你可能也还记得,2019年,大连出了一桩震惊全网的奸杀女童案。

13岁的蔡某某,将10岁女孩琪琪骗到家中,想要性侵她。

没想到琪琪极力反抗。

性侵未果的蔡某某,为防止恶行暴露,把琪琪推倒在地殴打,又在她身上连捅7刀,把她捅死。

随后,蔡某某将琪琪抛尸灌木丛。

据说现场极其血腥,鲜血从屋里都流到了门外。

一个乖巧的女孩,就这样被残暴地结束了生命。

而在杀害琪琪后,蔡某某竟然两次“登门搭讪”,询问女孩父亲“女儿找到没有?”

他还在班级群和同学讨论“小女孩死了”“被人扒光”。

面对警察的怀疑,他还极力狡辩,不断叫嚣着“我没满14周岁”。

13岁的蔡某某身高已经一米七,体重接近140斤。

体型已经与成年人无异。

而他凶残的作案手法与事后的冷静,很多成年人都做不到。

因为当时蔡某某没有到14岁,所以最终还是免于刑事责任,只判赔受害者家128万人民币。

而后来,蔡家赔偿也不积极,断断续续地拖了两年,才给了不足一百万。

真是太令人心寒了。

也许在很多人眼里,13岁的孩子还只是个懵懂的小屁孩。

但13岁的蔡某某却用实际行动颠覆了我们的认知。

事实证明,这个年纪的孩子,远比我们想象中更成熟,更强大。

类似的恶性案件,还有很多。

2012年,广西,一名还在读小学的女孩,也是13岁,残忍杀害并肢解了自己的同班同学。

而起因,竟然只是因为她嫉妒对方比自己漂亮。

还有。

2018年,陕西神木,也发生过一起惨烈的未成年人杀人案。

6名未成年人将15岁的露露带到宾馆,强迫其卖淫。

事后,因为嫖客不满意,几个人便将露露带到一处民房内,脱光她的衣服,用皮带抽,用砖头打,拳打脚踢……

持续殴打折磨了露露长达几个小时。

可怜的露露,就这样被打死了。

可她的惨剧还没完。

那些丧心病狂的“孩子”还将露露分尸,埋于角落。

当露露父母到殡仪馆认领尸体时,女孩赤身裸体,身体被分成好几块,全身发黑,已经无法辨认。

而杀人凶手,年龄最小的仅14岁,最大的也不过17岁,其中有两个还是女生。

都是小小年纪。

虽然都是未成年人。

但他们的凶残,真是让成年人都害怕。

网友说:

未成年人的恶,才是最可怕的恶,因为没有尺寸、没有底线、没有约束。

没错,相比成年人,小孩子缺少社会的教化,他们凶残起来,更加缺少约束。

所以,千万别再觉得“小孩子能犯多大错呢”。

未成年人犯罪,早已不能忽视。

05

回到文章开头的案例。

一个14岁的男孩,因为女友被跟踪而暴怒,喊来同伙,打死了一个21岁的小伙子

这哪里像是一个“孩子”的行为。

一桩桩这样的案例,让我们不得不重新认识“孩子”的概念。

现在物质生活好了,孩子们大多营养充足,且可以通过网络接触到大量信息。

所以他们身体长得快,心智成熟早,精神世界也丰富。

一个十三四岁的孩子,很可能就已经拥有成年人的身高,成年人的力气,甚至成年人的精神世界。

但他们缺乏情绪控制,极其容易受到挑拨。

他们行事以自己的好恶为标准,但鲁莽,不知轻重。

他们喜欢用暴力解决问题,又没有分寸感。

他们还不太懂得生命的沉重,做事不计后果。

更可怕的是,很多未成年人仗着自己未满18周岁,罔顾法律底线。

一个与成年人体格相当,又对自我没有约束,而且漠视生命的未成年人,其杀伤力和成年人无异。

如果家庭和学校对他们疏于管教,这些孩子,很可能做出极可怕的事。

所以,有三件事我们必须高度重视。

第一,要教育好自己的孩子。

家庭、学校、社会,都不能缺位。

一起用正确、有效的方式去教导孩子。

尤其父母,不要觉得孩子能吃饱穿暖就行了。

更要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让他们有基本的道德观、同情心、法律意识。

教育孩子“不犯法,不作恶”,是所有父母最基本的义务。

第二,要高度提防品行不好的孩子。

家长不但要教育自己的孩子不作恶,也要告诉他们,提防身边喜欢作恶的小伙伴。

同时,我们大人自己,也要加强防范意识。

其实一个普通的成年女性,很可能打不过一个14岁的孩子。

如果对方成心作恶,我们又毫无防备,就很容易被其伤害。

所以对于有些半大不小的“熊孩子”,我们必须提高警惕,加强防范。

第三,对残暴的熊孩子,必须予以严惩。

年龄不能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保护伞。

恶就是恶,不分年纪,不分男女。

如果恶人都把年少无知当成借口,那受害者的冤魂,又将如何安息。

有时候,对恶的宽容,就是对善的伤害。

保护所有的无辜者,不同情任何一个施暴者,才是我们最该有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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