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家凯恩斯曾在20世纪30年代预言——到20世纪末,科技水平将足够进步,人们每周的工作时长会缩短至15小时。
但如今,人们在工作上花费了更多时间,并且,这些为了工作而消耗的时间,看上去毫无意义……美国人类学家大卫·格雷伯将这些“毫无意义且往往有害的定期领薪水的职业”称之为“狗屁工作”。
从事狗屁工作的人,往往经历巨大的痛苦,下文分析了狗屁工作痛苦的来源——大卫·格雷伯认为,人类幸福感的源泉,是来自一种对这个世界能产生一定影响的感觉,人们往往试图将自己的工作等同于自己的社会价值。然而,让人感觉到“社会价值高”的工作,薪酬却往往并不高。
下文摘编自《毫无意义的工作》,经出版社授权推送。
我们会对工作有所期待,希望自己的工作有意义,能实现某种目标,一旦发现不能,情绪便会非常低落。但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如果工作本身并没有价值,那么它又是如何为其他事物提供价值的呢?毕竟,当人们谈及工作的“毫无意义”和“对谁都没好处”时,他们是在谈论价值,而这价值又是什么价值呢?
1
工作,存在即合理?
美国建筑师巴克敏斯特·富勒曾说:“我们不断发明出各种各样的工作,是出于我们所有人都必须工作这样一个错误观念,因为按照马尔萨斯主义达尔文主义理论,我们每个人都必须证明自己存在的合理性。”
随着消费主义浪潮席卷而来,我们不再以生产能力审视自己的存在,而是通过消费的对象来表达自己:穿的衣服、听的音乐、追的球队等。
诚然,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大部分人更希望通过工作以外的什么东西来定义自己而非工作本身。可不知道为什么,矛盾的事情发生了,当被问及生活的意义这个问题时,人们常常会回答,是工作赋予了他们生活的终极意义,而失业则会给他们的心理造成毁灭性的打击。
在过去的整个20世纪,人们陷入到“现代工作的悖论”中,一个人若失去了工作的机会,他失去的绝不仅仅是那些工作可以带来的物质收入,更是丧失了定义自我、尊重自我的能力。
在美国,因为种族歧视,一直都存在“穷人游手好闲、不思进取,不配过好日子”的刻板印象:美国的一代代移民被灌输“奴隶的后代缺乏管束”的虚构结论,通过这些他们建立了什么样才是“勤劳努力的美国人”的概念,就像日本工人被教导去蔑视韩国工人,英格兰工人被教导去轻视爱尔兰工人一样。很多人真的认同这些当代道德主义者的基本逻辑:这个社会已被只索取不付出的“伸手党”包围;穷人之所以为穷人是因为他们缺乏意志力、毫无自制力、懒惰不生产;只有那些为不想从事的工作勤奋工作的人才值得他人的尊敬,倘若他们的工作受到严格监管那就更好了。
工作中的忍耐成了“经济公民”的荣誉徽章。忍耐已成了类似家庭住址那样稀松平常的存在了,如果你连忍耐都没有做到,那么你就没有权利提出任何其他要求。
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毫无意义的工作?主要原因在于掌控富裕经济体(同时也在逐渐掌控非富裕经济体)的管理主义封建制度的独特性。狗屁工作之所以给人们带来了痛苦,是因为人类幸福感的源泉是来自一种对这个世界能产生一定影响的感觉,而当提及自身工作的时候,人们大都会将这种感觉同社会价值等同起来。
但是与此同时,他们意识到一点,一份工作产生的社会价值越大,它能给工作者带来的经济回报则越小。诸如从事保育的工作者,他们不得不在社会价值和经济回报中做出抉择:若是选择了社会价值,你就可以从事照顾孩子这样有用且重要的工作,但是你却被不断告知,帮助他人所获得的满足感本身就是这份付出的回报,至于如何养活自己,那你自己想办法好了;若是选择了后者,各种各样的生活开销是没问题了,但是却需要接受一份毫无意义且备受侮辱的工作,付出了身心俱疲的代价却丝毫不能带来任何价值,当然能够符合“如果你没有因为工作而身心俱损,那么你就没有正确地生活,不管这份工作是否有意义”这种普遍的价值观。
2
“工作价值”无法衡量
当一个人说自己的工作毫无意义或毫无价值的时候,他心中肯定已有某种隐含的价值判定:什么样的工作是值得做的,什么样的工作又是不值得做的。然而众所周知,对于每一个具体岗位,要判定其是否有价值都是很难的,更别提建立整套可靠的衡量体系,能随时比较任意两份工作中哪一份对社会更有价值、更有用。
经济学家根据被他们称作“效用”的标准来衡量价值。这里的“效用”指的是某件商品或某项服务满足某种需求的程度,许多人就把类似的理念应用到了自己的工作上。
我是否给社会提供了有用的东西?有时候这个问题的答案显而易见。比如你在造桥,如果有人有过河的需求,且觉得这个桥有用,那么你就会觉得自己的工作是有价值的。而如果你建造的桥没有人会去用,就像美国许多地方政客为了自己辖区能获得联邦经费而时不时倡议修建的那些著名的“无用之桥”,那么你很可能就会认为自己从事的是狗屁工作。
然而,“效用”这个概念很明显存在一个问题。当我们说什么东西是“有用的”,只是在说这件东西是获得另一件东西的有效手段。如果你买了条连衣裙,那么这条裙子的部分“效用”是保暖以及不会因为当众裸奔而触犯法律,但是主要“效用”是这条裙子是否能让你显得或者自己觉得漂亮。那当我们说这条裙子有“效用”,那条裙子没有“效用”的时候,依据是什么?
经济学家会说这事关品位,跟经济领域无关。
可是如果你仔细深究,就会发现任何关于“效用”的问题最终都会走向此类主观判断,哪怕是造桥这样相对而言不那么复杂的事情。
是的,有了桥我们就可以更方便地来到对岸,但请问我们为何要去对岸呢?要去看望长辈、打保龄球,还是说仅仅是想去买杂货?我们购买杂货并非仅仅为了维持身体的健康,还涉及个人品位、民族特色、家庭传统、饮酒派对准备、宗教节日活动准备等。而谈论以上这些的时候,我们并不能简单用“基本需要”这套措辞。
于是大部分经济学家觉得对人们应当有什么样的需求进行评论并没有什么意义,不如直接接受人们既有的需求,然后谈谈他们在努力实现自己需求的过程中是否有效(“合理”)。对此,大部分工作者似乎赞同。
根据当代经济学家的主流观点,因为价值从根本上来讲属于主观判断,因此产生这种感受是讲不过去的。每个人都应该把自己的观点收好,然后在下列假设的基础上好好工作就行了:如果某种商品或服务存在于市场,那么这种商品或服务显然就对某些人有价值,我们仅仅需要知道这些就够了。正如我们所见,在某种程度上,大部分工作者对经济学家的这种观点表现出了认同,最起码在谈及大众品位和癖好的时候如此,然而一旦涉及自身工作,他们的体验往往会完全背离“市场在这些事情上永远可信”的理念。
毕竟,劳动也是有市场的。
如果市场永远正确,那么拿着4万美元薪水,却成天在电脑上玩着游戏、在社交媒体上和老友聊八卦的人,就必须相信他通过打游戏和聊八卦,为公司提供了价值4万美元的实实在在的服务。可这显然讲不通。因此市场并不总是正确的。市场既然可以在你最熟悉的领域错成这样,那么就不能想当然地认定,在那些你缺乏第一手信息的领域,能够以市场为可信凭证来评估某件商品或某项服务的真实价值。
3
“社会价值”并不只是关乎财富
究竟怎样才算改善了人们的生活?让我们回到价值理论。
在经济学领域,价值理论主要作为解释商品价格的手段:面包的价格会根据供需变化而波动,但这个波动总是在某个中心值上下,而这个中心值便是面包应该具有的自然价格。在中世纪,这被清楚地视作道德问题:我们如何给出商品的“合理价格”?商人如果在战争期间提高商品价格,提高到什么程度可被视作支付了合理的“危险工作津贴”,提高到什么程度可被直接视作趁火打劫?彼时法律学者借助了一个很受欢迎的例子:某位以面包和水为生的囚犯,服刑时为了换取一个煮鸡蛋,将自己的财富卖给另一名囚犯。这是否属于自由选择?等到双方刑满释放后,这项契约是否还有效?
所以,市场可能低估也可能高估事物的价值,这个认识由来已久,至今依然深深地扎根在人们的意识中,否则,我们就不会说出“被坑了”或者“赚到了”这样的话,虽然并没有人成功给出过任何可靠的公式,能够精确计算出某件商品的“真正”价值,来准确说出人们“被坑”或“赚到”的程度。这里涉及的因素实在太多,而且许多因素(个人品位或亚文化品位,即情感价值)显然没有办法进行量化。
基本上,当我们谈到“价值”的时候,我们是在谈论经济事务,即那些可以归结为上班领薪或其他赚钱行为的事务。
然而当我们谈论“价值观念”的时候,情况就完全不同了。比如做家务和带孩子,这自然是最为常见的无报酬工作。因此,我们总是听到关于“家庭观念”重要性的言论。而教会活动、慈善工作、政治志愿工作、大部分艺术研究和科学研究工作同样也是没有酬劳的。即使有哪位雕塑师最后真的变得超级富有并迎娶了艳星,或者有哪位运动倡导者最后成了拥有劳斯莱斯车队的成功人士,只有当这些财富和成功是艺术追求和运动倡导的意外结果的时候,大部分人才会觉得这份财富和成功是正当合理的,起码他不能直接为了钱去搞艺术、搞运动。
金钱使得精确的量化对比成为可能。有了金钱,我们就可以说数量A的生铁、数量B的果汁饮料、C次足疗的入场券有着同等价值。这一点似乎理所当然,但仔细想想其中包含的深意却不容忽视:一件商品的市场价值正是这件商品同另一件商品可以相比的程度(也就是说商品之间是可以进行交易的),而这种相比性在“价值观念”领域恰恰是没有的。
有时候,我们确实可能说出艺术作品A比艺术作品B更美的话,也可能评论说某位宗教信徒比其他宗教信徒更为虔诚,但若是需要在这个更美、更虔诚上标注精确的倍数,就会显得非常奇怪。试想这样的评价:僧侣甲对宗教的虔诚度是僧侣乙的五倍;这幅伦勃朗画作的迷人指数是那幅莫奈画作的两倍。就更别提用数学公式来计算为了艺术而忽视家庭到什么程度,或为了社会正义而违反法律到什么程度,可以算是正当合理的。这样的量化尝试显然非常荒谬。不管是为了艺术而忽视家庭,还是为了社会正义而违反法律,这些事情并不少见,但这些事情从本质上而言都是没办法进行量化衡量的。
事实上,我们甚至可以说,恰恰是无法量化这一点构成了“价值观念”的价值。正如商品,我们之所以可以说商品A具有经济“价值”,是因为商品A可以和商品B、C、D等进行精确对比,而“价值观念”的价值恰恰是因其具有不可对比性。每个“价值观念”都是独一无二、无法比较的,也就是无价的。
在我看来,当人们面对复杂问题时,出于常识,往往会使用“价值”和“价值观念”这样的词来进行简略表达。此种表达并不糟糕,但它更多的是人们在思考事物运转时寄予的理想而非事物本身运转的真实情况。毕竟,我们的生活并非一分为二,不能简单地划分为互不渗透的“经济”和“非经济”领域:在“经济”领域,所有人只考虑钱,只考虑物质私利;在一系列其他领域(政治、宗教、家庭领域等),大家突然都不在乎钱、不在乎私利了。真实的动机往往是混合而成的。
调查发现,对大部分人而言,“社会价值”并不只是关乎财富创造,甚至都不关乎闲暇,而是关乎社交,关乎合群。器官捐献能彼此提供救命机会,格拉斯顿伯里摇滚音乐节能让人们一边在草地里一起踩着烂泥,一边演奏或聆听着他们最爱的歌曲,能给彼此带去幸福和愉悦。这样的经历是集体的,被视作具有“明显的社会价值”。相比之下,帮助有钱人避开彼此(众所周知,几乎所有巨富都不喜欢自己的邻居)则显得“压根儿没有丝毫社会价值在其中”。
很明显,此类“社会价值”是没有办法进行精确测量的。毫无疑问,人们就什么对社会有用、有价值的答案不尽相同,但我相信他们起码都会同意以下两点:第一,工作带给人最重要的东西一是金钱,以便支付各种账单开销,二是给世界做出积极贡献的机会;第二,以上两者成反比,即你的工作越是对他人有帮助、有好处,带来的社会价值越高,那么这份工作带给你的酬劳往往就越低。
本文节选自
作者:大卫·格雷伯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译者:吕宇珺
出版年:2022-7
本文转自 | 凤凰网读书(ifengbook)
编辑 | 仿生斯派克 主编 | 魏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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